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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廣按病種收付費
近日,湖北省物價局、衛生部門、人社廳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擴大按病種收付費實施范圍到全省所有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各地可根據實際選取更多數量的病種納入按病種收付費管理,逐步減少按項目收付費。
去年年底前,湖北省各地在轄區內三級和部分二級公立醫院實施了100個以上常見病、多發病按病種收付費改革。此次按病種收付費擴圍至全省約213家二級以上所有公立醫院。
通知要求,各地已經確定二級醫院按病種收付費標準的,要做好新納入醫院實施前統一疾病和手術操作分類及代碼等配套準備工作;沒有確定二級醫院按病種收付費標準的,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衛生計生、人社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收付費調整。
據了解,患者今后就醫,醫院將首先履行告知義務,與患者簽訂按病種收費協議,患者有權選擇“按病種收費”或“按項目收費”方式。患者若因合并癥、并發癥或病情嚴重、體質特殊等原因,不能按病種臨床路徑繼續治療的,可按規定程序退出按病種收費,仍按項目收費方式結算,但醫院各病種退出率要嚴格控制在15%以內。(特約記者劉敏 記者毛旭)
編輯:趙彥
關鍵詞:湖北 按病種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