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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科爾沁草原40年挖掉一座城 地方政府難辭其咎
原標題:央企科爾沁草原40年“挖掉一座城市”,地方政府難辭其咎
40年左右時間,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草原86平方公里的草原沒了。而這只是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公司霍林河露天煤礦(以下簡稱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一家企業的“戰績”。
2018年6月26日,當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帶隊的“回頭看”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到霍林郭勒市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的開采現場時,平躺在科爾沁草原上,深度超百米,面積逾50平方公里的南北兩個大坑,著實令督察組感到震驚。
自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就在科爾沁草原挖煤。截至目前,被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挖掉的草原面積相當于一座中等城市建成區面積。而2013年至今,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僅拿出419萬元用于草原恢復;2017年,一噸煤平均投入草原修復的錢只有1分錢。在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北礦區上端的三個平臺修復治理了近10年,但至今幾乎完全裸露。
據督察組核實,霍林河礦區共有煤礦企業12家,累計占用草原面積多達103362畝,現僅完成礦山環境治理39251畝,完成治理的面積僅占三成。
科爾沁草原被破壞,表面上看是企業未盡到修復的主體責任;往深里則發現,監管部門及地方黨委、政府均難辭其咎。
長期未認真修復三大平臺
6月26日,督察組大巴車從霍林郭勒市到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礦區,不到一小時的車程,地貌卻從草原換成荒漠。
進入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礦區后,一個面積碩大的坑呈現督察組的面前。“這個大坑就是你們的作業面嗎?”翟青問。“是我們的主礦區。”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礦區的礦長回答說。
大坑里,被切開的橫斷面上一層一層的煤層清晰可見;從上往下看,玩具一樣大小的大卡車在坑底不停地穿梭。“我們這個礦從70年代開始開采,至今開采面積已有70平方公里。”南礦區礦長熟練地向督察組介紹著煤礦的開采歷史。
督察組要求“介紹一下草原的恢復情況”,無論是企業方,還是在場的通遼市、霍林郭勒市國土部門負責人均顯得胸有成竹。“到目前為止,未恢復的面積是20到30平方公里。”這是南礦區礦長給出的數據。“煤礦已上交了2000多萬元的礦山修復治理保證金。”通遼及霍林郭勒市國土部門負責人告訴督察組,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是國有大企業,沒有什么問題,草原修復基本到位。
就在這時,督察組發現視線正前方有三個面積巨大的平臺,幾乎完全裸露的三大塊土地與遠處的青青草原形成強烈反差。“這三個平臺是怎么回事?”督察組問。“這是我們已經修復過的。”南礦區負責人說。在督察組的再三追問下,這位負責人透露,這三個平臺他們已經修復了10年。
通遼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當場指出,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并未認真履行修復職責。這位負責人說,三個大平臺上或可看到的星星點點的草是自然長出來的,不是修復的結果。
離開南礦區,督察組一行又到北礦區。與南礦區一樣,北礦區的作業面也是一個巨型大坑。北礦區礦長告訴督察組,他們開采的礦山面積有16平方公里。就草原的修復治理,北礦區礦長告訴督察組,他們的修復方案是,以前是每隔3米種一棵樹,現在是每隔1米種一棵樹。
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的礦長告訴督察組,從70年代開始開采至今,兩個礦區開采的草原面積達86平方公里。而這相當于我國一座中等城市的建成區面積。
督察組在后續的調查中發現,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是全國五大露天煤礦之一,煤礦范圍包括南、北兩個露天礦。南露天礦產能1800萬噸/年,北露天礦產能1000萬噸/年。經過40多年開采形成的南北兩個大坑深度超過百米、總面積超過50平方公里。
一噸煤僅拿一分錢用于修復
在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督察組問:噸煤的草原修復投入多少?累計修復的草原面積?北礦區的礦長告訴督察組:“他們一噸煤拿出1到2元用于草原修復。”
但督察組的后續調查卻發現,2013年以來,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占用、損毀土地面積迅速擴大,增加幅度達到14000畝,6年來復墾資金僅有419萬元,復墾面積僅為1483畝,其中,2017年,北露天礦煤炭產量高達999萬噸,復墾資金僅10萬元,一噸煤投入僅一分錢;南露天礦煤炭產量高達1799萬噸,復墾資金僅85萬元,噸煤投入不到5分錢。
同時,已開展治理的排土場,部分只通過撒草籽進行簡單恢復,邊坡草木稀疏,大面積土層裸露,治理恢復效果很差。此外,督察人員現場檢查還發現,礦區仍有2074畝應該治理而未治理的排土場;部分使用中的排土場堆放不規范、碾壓不及時,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督察組指出,國家電投集團內蒙古霍林河露天煤業公司作為主體責任單位,長期不按要求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違規占用草原,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環境違法違規問題嚴重。國家電投集團對霍林河露天煤礦長期不落實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要求不過問、不考核、不問責,沒有履行生態環境治理恢復的主體責任。
霍林郭勒市國土局材料有假
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向內蒙古自治區反饋意見指出,內蒙古自治區多年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粗放,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開一處礦山、毀一片草原、損一方生態”現象十分突出,到2015年,礦山破壞土地面積累積達1835平方公里。
針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自治區在公開的整改方案中明確提出,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負責編制全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統籌協調推進全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各盟市黨委、政府按照自治區的恢復治理方案,制定分期治理計劃并組織實施。生產礦山要嚴格執行“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的原則,實現生產礦山治理與破壞平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分期治理和閉坑治理的監督管理,對治理不力的企業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在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面對“狗啃過一樣的草原”,督察組就國土局如何監管的等問題多次發問通遼及霍林郭勒市國土局,兩市國土部門的回答是——沒有發現問題。
但督察組的調查卻發現,2014年,通遼及霍林郭勒市國土部門已發現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露天礦采礦規模由1500萬噸/年增加至2800萬噸/年,但兩級國土部門對兩礦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仍按照原有能力監督管理,導致礦山生態恢復保證金無法足額征收,礦區恢復治理面積嚴重不足。
不僅如此,督察組還發現,通遼市國土局的監管依據就是一紙專家評審意見書;霍林郭勒市國土局的日常監管就是看一看這張專家評審意見書是否落實。督察組指出:通遼及霍林郭勒“兩級國土部門對于企業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緩慢的現狀視而不見、互相推諉,作為主要監管部門,六年來從未對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從未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長期默許縱容企業違法違規行為。”
“督察組人員現場檢查時,霍林郭勒市國土局百般遮掩,對企業存在問題不愿說、不敢說、說不清。”督察組透露:“在向霍林郭勒市國土局詢問企業礦山修復治理情況時,相關負責人表示‘執行情況挺好’‘都在按要求治理’,甚至還向督察組謊報企業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面積。”
據督察組介紹,6月26日,霍林郭勒市國土局提供材料顯示,截至目前,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已完成治理面積32700畝;經進一步問詢后,6月30日則變為20760畝。同時,國土局提供的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應治理而未治理礦區面積1252畝,但督察人員現場與企業核實,發現應治理而未治理礦區面積達到2074畝,提供材料嚴重失實。
此外,督察組還發現,2013年至今,國家電投霍林河煤礦南北礦區合計違法占用草原5436畝,按照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要求,通遼市應徹底排查轄區未履行草原征占手續的企業名單,但霍林郭勒市南、北露天礦違規占用草原問題一直沒有上報,并且兩級農牧部門在日常監管中從未對該企業違規占用草原問題進行處罰。
督察組指出,作為草原管理部門,兩級農牧部門對違法征占用草原情況排查不清,監管不到位。按照自治區督察整改方案,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整改責任單位在地方黨委、政府。因此,督察組認為,通遼市及霍林郭勒市黨委、政府政治站位不高,重發展、輕保護,對嚴重的破壞草原行為熟視無睹,不聞不問,監管缺失,給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編輯:曾珂
關鍵詞:央企科爾沁草原40年挖掉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