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被列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要受到啥懲戒?發改委回應
中新網7月12日電 人社部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第一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陳洪宛介紹,本次發布的首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主體將會在以下方面受到限制和懲戒: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將依法限制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禁止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等。
會上有記者問:請問本次發布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企業和個人,會在哪些方面受到限制和懲戒?聯合懲戒機制將如何運行?
陳洪宛介紹,針對本次發布的首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主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將依法限制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在一定期限內依法禁止其作為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依法限制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依法限制、暫停或取消政策性資金、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對其支持;辦理海關相關業務時,對其進出口貨物實施嚴密監管,加強單證審核、布控查驗、加工貿易擔保征收或后續稽查。同時本次發布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主體在申請股票發行、債券融資、銀行信貸、外匯額度等方面,各相關部門均會依法依規對其采取限制性措施,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切實加大其失信成本。
陳洪宛指出,在本次發布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主體聯合懲戒方面,我們主要采取“發起——響應——反饋”機制,發揮部門協同作用,體現共治理念。首先,加強失信信息共享和公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本領域的相關主體及行為建立“黑名單”,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推送存在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信息,并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其次,簽訂備忘錄的部門按照聯合懲戒備忘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鼓勵各地、各部門把查詢使用信用信息、運用信用報告嵌入審批、監管流程中,做到“逢辦必查”。同時,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將聯合懲戒實施情況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反饋至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形成聯合懲戒的運行閉環,把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落到實處。
人社部副部長邱小平表示,我們建立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制度,目的就是加大對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和有關人員及時列入“黑名單”。同時,加快向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黑名單”信息的頻次,我部和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至少每季度推送一次。通過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使用人單位及有關人員“不愿違法、不敢違法”。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人社部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介紹,《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5條規定了兩種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
一是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該數額標準是: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各省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
二是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凡是符合這兩種情形的,應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同時,針對違法分包、層層轉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主體難以確定的問題,《辦法》還規定“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且符合前款規定情形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編輯:秦云
關鍵詞:農民工工資 黑名單 懲戒 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