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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別新型網絡傳銷:這些“金融創新”背后有陷阱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微信、語音視頻聊天室等社交平臺作為新的營銷方式被廣泛運用。借助互聯網,傳銷組織在手段上不斷翻新,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以“資本運作”“消費投資”“網絡理財”“眾籌”“慈善互助”等為名從事傳銷活動。7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第十批指導性案例,其中一例有關新型網絡傳銷,即葉經生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其涉案人員之廣、涉案金額之高、作案手段之隱蔽,讓人咋舌,也給人以警示。
注冊會員3萬余人 涉案金額1.5億余元
2011年6月,36歲的葉經生開啟了他的“財富之路”,也是“犯罪之路”。他伙同他人成立了上海寶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喬公司),并擔任總經理。寶喬公司先后開發“經銷商管理系統網站”和“金喬網商城網站”(以下簡稱金喬網)。以網絡為平臺,或通過招商會、論壇等形式,宣傳、推廣金喬網的經營模式。
金喬網的經營模式并不復雜。經上線經銷商會員推薦并繳納保證金成為經銷商會員,無須購買商品,只需發展下線經銷商,根據直接或者間接發展下線人數獲得推薦獎金,晉升級別成為股權會員,享受股權分紅;經銷商會員或消費者在金喬網經銷商會員處購物消費滿120元以上,向寶喬公司支付消費金額10%的現金,即可注冊成為返利會員參與消費額雙倍返利,可獲一倍現金返利和一倍的金喬幣(虛擬電子貨幣)返利。
金喬網在全國各地設立省、地區、縣(市、區)三級區域運營中心,各運營中心設區域代理,由經銷商會員負責本區域會員的發展和管理,享受區域范圍內不同種類業績一定比例的提成獎勵。
被告人葉青松是金喬網浙江省區域總代理。至案發,金喬網注冊會員3萬余人,其中注冊經銷商會員1.8萬余人,在全國各地發展省、地區、縣三級區域代理300余家,涉案金額1.5億余元。葉青松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經銷商會員1886人,收取浙江省區域會員保證金、參與返利的消費額10%現金、區域代理費等共計3000多萬元,通過銀行轉匯給葉經生。葉青松通過抽取保證金推薦獎金、股權分紅、天天返利等提成的方式非法獲利70多萬元。
2013年8月23日,浙江省松陽縣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被告人葉經生、葉青松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被告人葉經生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判處被告人葉青松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扣押和凍結的涉案財物予以沒收,繼續追繳兩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一審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的指導意義在于,明確了對于組織者或者經營者利用網絡發展會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以繳納或者變相繳納‘入門費’為條件獲得提成和發展下線的資格,通過發展人員組成層級關系,并以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的依據,引誘被發展人員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秩序的行為,應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童建明說。
扒開“外衣”認清傳銷本質
浙江省麗水市檢察院檢察官鄒利偉是辦理葉經生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的檢察官。他說,葉經生案是當前新型網絡傳銷的典型代表。“新型網絡傳銷與傳統傳銷的主要區別就在于,新型網絡傳銷傍上了‘互聯網+’,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披著科技的外衣,隱蔽性、欺騙性更強。如何區別合法的互聯網企業與傳銷組織(金融創新與網絡傳銷),也是我們在辦案過程中碰到的一大難點。”
在葉經生案辦理過程中,葉經生等人辯解金喬網是消費模式的創新,實現了顧客、商家和平臺的共贏,不應該對金喬網進行打擊。但檢察官在審查全案證據后發現,葉經生等人沒有投入足夠的資金建立與其宣傳相匹配的電子商務系統,網站功能也非常簡單,不能適應復雜的電子商務的需求,公司除了收取保證金、10%的消費款(實質上是入門費),沒有其他經營收入,金喬網所有人財物的安排及主動活動都是圍繞如何引誘消費者繳納入門費、自己從中牟利展開。
在法庭訊問過程中,葉經生也承認金喬網就是用后加入者繳納的費用支付給前期的加入者。“這就符合傳銷犯罪活動沒有創造價值,用加入者的財物支付給前加入者,通過發展下線牟利的騙取財物本質。”鄒利偉說。
鄒利偉介紹,現在的網絡傳銷犯罪花樣形式非常多,除了葉經生案這種網絡購物返利模式,他們在辦案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案件類型還有虛擬幣模式(以投資、銷售虛擬幣為名,以靜態、動態收益為誘餌,發展下線)、原始股模式(鼓吹原始股暴富,以推薦獎引誘他人加入),微商傳銷模式(在微信、微商平臺上以造假炫富的手段發展人員),點擊廣告返利模式(宣稱只要點擊廣告就能獲利),慈善互助模式(打著慈善互助的口號欺騙用戶)等。
“針對這一系列新型的網絡傳銷案件,辦案人員如何判斷是不是傳銷,我們把握的一條基本原則是,只要組織者、領導者以拉人頭、發展下線作為他的生存方式,組成金字塔式的層級關系斂財,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作為計酬或返利的依據,就是傳銷活動。這個也是查辦葉經生案掌握的標準,是我們辦案人員專業的判斷。”鄒利偉說。
練就識破傳銷的慧眼
在實踐中,老百姓如何識別、防范這些讓人眼花繚亂的新型傳銷活動呢?鄒利偉建議把握以下三點:
第一,了解新型網絡傳銷的慣用詞。如果看到資本運作、消費返利、愛心互助、原始股、虛擬幣、動態收益、靜態收益、推薦獎、報單獎、對碰獎這些傳銷慣用詞,就要有所警覺,不要被這些花哨的概念炒作所蒙蔽。這次辦理的葉經生案,就是通過消費返利、推薦獎去引誘、欺騙老百姓。
第二,判斷高額收益來源是否合理。有些公司打著一夜暴富、躺著賺錢的口號,我們要判斷所謂的高額回報是不是符合正常的經營規律、商業邏輯。不要被高收益迷住了雙眼,要保持頭腦清楚,理性判斷。葉經生等人承諾只要繳納10%的消費款,就能獲得200%的返利,這個明顯不符合正常的商業規律。
第三,遇到收入門費、拉下線就要高度警惕。傳銷實質上就是上線瓜分下線投入資金的圈錢游戲,要想獲得傳銷資格就要繳納入門費,想要獲取收益就要拉人頭加入。葉經生的金喬網就是以保證金形式收取經銷商會員的入門費,會員通過發展下線獲得推薦獎,發展人數越多收益就越多,層級也越高。網上有人編了句順口溜,“入會只需把錢交,一拉人頭就回報,拉人越多層級高”。符合這些特征,基本上就可以判斷是傳銷了。
(本報記者 龔亮)
編輯:李晨陽
關鍵詞:傳銷 發展 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