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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健委發布新規 藥師將審核醫生處方!
7月1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3部門聯合制定了,旨在規范醫療機構處方審核工作,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
《規范》共包括7章23條,對處方審核的基本要求、審核依據和流程、審核內容、審核質量管理、培訓等作出規定。通過規范處方審核行為,一方面提高處方審核的質量和效率,促進臨床合理用藥;另一方面體現藥師專業技術價值,轉變藥學服務模式,為患者提供更加優質、人性化的藥學技術服務。
規范提出處方審核流程:
藥師接收待審核處方,對處方進行合法性、規范性、適宜性審核。若經審核判定為合理處方,藥師在紙質處方上手寫簽名(或加蓋專用印章)、在電子處方上進行電子簽名,處方經藥師簽名后進入收費和調配環節。若經審核判定為不合理處方,由藥師負責聯系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并再次進入處方審核流程。
規范要求,所有處方均應當經審核通過后方可進入劃價收費和調配環節,未經審核通過的處方不得收費和調配。
規范要求,醫療機構應當積極推進處方審核信息化,通過信息系統為處方審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電子處方,以及醫學相關檢查、檢驗學資料、現病史、既往史、用藥史、過敏史等電子病歷信息。信息系統內置審方規則應當由醫療機構制定或經醫療機構審核確認,并有明確的臨床用藥依據來源。
規范還要求,建立并實施處方審核全過程質量管理機制。
審核過程追溯機制:醫療機構應當保證處方審核的全過程可以追溯,特別是針對關鍵流程的處理應當保存相應的記錄。
審核反饋機制:建立不合理處方的反饋機制,并有相應的記錄。
審核質量改進機制:針對處方審核,建立質量改進機制,并有相應的措施與記錄。
建立處方審核質量監測指標體系,對處方審核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效果等進行評價。至少包括處方審核率、處方干預率、處方合理率等。
編輯:趙彥
關鍵詞:國家衛健委 發布新規 藥師 審核 醫生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