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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醫療廢物污染案后續:3家涉案醫院被行政處罰
南京醫療廢物污染案后續:3家涉案醫院被行政處罰主要領導被集體約談
中新網南京7月17日電 (記者 申冉)17日,記者從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在審理一起轟動全國的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之后,向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文簡稱衛計委)發出司法建議,近日獲得衛計委復函。根據該份復函,南京市衛計委共對3家涉案醫院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涉案的8家醫療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兩個區的衛計局醫政科長進行集體約談。
2016年12月19日,本網記者曾報道“南京警方破獲重大醫療廢物污染案:隨意扔在垃圾收購站里的醫用輸液袋、輸液管、輸液瓶等醫療廢棄物,摻雜著使用過的一次性輸液管、一次性注射器、注射針頭危險品,經過違規黑心工廠的加工,制成一次性塑料餐盤和劣質兒童玩具。”報道引發社會各界對醫療垃圾隨意處理的關注和擔憂。
據當時警方查實,2014年到2016年間,在不具備經營醫療廢物資質的情況下,張某等人開辦的垃圾回收站從南京多家醫院回收混雜有已使用過的針頭、皮條、棉簽的輸液瓶、輸液袋,經簡單分揀、粉碎后,銷往江蘇宿遷、睢寧、以及浙江等地,被加工成垃圾桶、口杯、兒童玩具等成品,有些甚至被加工成利器盒等醫療用品重新進入醫院。這些醫療垃圾及其制品在威脅他人健康安全的同時,也嚴重污染了環境。
2017年9月,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檢察院對張某等三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追究三被告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于2017年10月20日判決三名被告人犯污染環境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以及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的刑事處罰。同時判決三人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要求三人就環境污染行為在省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處置醫療廢物的費用人民幣37014元。
在庭審中,主審法官發現南京市第二人民醫院、南京腦科醫院等三甲醫院也存在對醫療廢物處置管理不嚴,存在隨意處置情況,導致張某從相關醫院收購的塑料輸液瓶、輸液袋及玻璃輸液瓶中,混雜有使用過的滴管、針頭、棉簽等醫療廢物,在后續處置過程中造成環境污染。
針對上述問題,主審法院提請南京中院向南京市衛計委提出司法建議:加強督導檢查。嚴格執行醫療廢物集中無害化處置制度,加強對醫療機構收集、貯存、處置醫療廢物行為的督導檢查,將事先預防、事中監督工作落到實處;強化問責制度。建立嚴格問責制度,對相關醫療機構的不規范收集、貯存、處置醫療廢物的行為嚴肅處理;加大通報力度。定期通報督導檢查結果,對發現的醫療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公開處理結果,并要求各醫療機構引以為戒;健全聯動機制。加強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及時將違法犯罪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記者了解到,近日,南京衛計委已經復函南京市法院,通報其收到法院相關司法建議后整改情況。
根據復函通報:衛計部門一方面召開二級以上醫院領導及相關人員會議,通報案件情況,學習相關法律規定,部署整改;并啟動拉網式檢查,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集中處置情況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專項整治。
同時,根據此案提供的線索,嚴肅查處涉事醫療機構。共對3家涉案醫院作出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涉案的8家醫療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兩個區的衛計局醫政科長進行集體約談,兩家醫院責成相關科室和人員在單位例會上作公開檢查,并扣發獎金。
并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處置監管,完善集中處置流程,嚴格執行交接登記和轉運監控制度,妥善處理醫療機構固體棄物。強化日常監管,落實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將醫療廢物管理納入各區衛生部門綜合目標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南京醫療廢物污染案 涉案醫院 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