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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
新華社深圳7月25日電(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25日提出繼續加強對嚴重暴力犯罪的震懾,加大對涉槍涉爆、拐賣傳銷等犯罪的懲治力度,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污染環境、暴力傷醫、校園欺凌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犯罪,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這是記者從25日舉行的最高人民法院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精神專題視頻會議上獲悉的。
據悉,人民法院將嚴厲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等違法犯罪活動,積極參與禁毒斗爭,嚴懲毒品犯罪,最大限度減少毒品的社會危害。嚴懲網絡造謠、電信網絡詐騙、倒賣個人信息等犯罪,加強對新型網絡犯罪的研究應對,推動提升網絡治理能力。
同時,人民法院將認真總結職務犯罪案件審判經驗,不斷完善審判工作機制,依法公正高效審理職務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癥結、把握規律,推動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促進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
此外,人民法院將依法嚴懲涉黑涉惡犯罪,特別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黑惡勢力犯罪,堅決打掉黑惡勢力囂張氣焰。堅持辦理涉黑涉惡犯罪案件與查處“保護傘”同步進行,促進完善線索移送、反饋機制,嚴懲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嚴懲、絕不姑息。
最高法同時提出,要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法律原則制度,堅持有罪則判、無罪放人,堅決防止冤錯案件發生,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深刻把握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期待,在司法過程中既嚴格遵循法律又充分尊重民意,做到法、理、情有機融合。(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犯罪 嚴懲 群眾反映 強烈 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