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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書斂財實為權力“脫韁”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千鐘粟。”這句我們耳熟能詳的名言警句是古人拿來鼓勵人們讀書學習的。但在當代社會中,海南省萬寧市委原常委文海卻上演了一場現實版“書中自有黃金屋”,其幫助開發商黃某某要回將被收回的兩宗閑置土地,先后6次共收到24箱“書”,箱里裝的并不是“圣賢書”,而是1200萬元現金。(新華網7月29日)
漢·袁康《越絕書·外傳記吳王占夢》:“悲哉,夫好船者溺,好騎者墮,君子各以所好為禍。”其大意為善長某一技藝的人,往往因大意而招致失敗。縱觀文海貪腐歷程,以收書斂財,看似很“雅”,其實只是個馬甲,根本掩蓋不住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的赤裸和真實。或許如文海辯稱所言,他為黃某某謀取的系正當利益,也沒有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謀私利,他的行為社會危害性很低。但,“沒有買賣又何來的殺戮”,就算“技術含量”可以瞞天過海,終究是陷入貪腐的“圍城”。一朝“濕腳 ”,烘干也會難脫“印跡”。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人的欲望發生變異和膨脹,人就變得瘋狂,再難抵擋利益的誘惑。從別人送“書”到自己前往取“書”,從自以為“天衣無縫”到在貪欲面前“束手就擒”,倒在了商人懷中。事實上,并非文海的“技術含量”有多高,而是在組織面前和在群眾面前扮演著活脫脫一個“兩面性”官員而已。權力的增大使其有了獲取不義之財的機會和條件,監督的一時缺失給了其理想坍塌、信念動搖躲過及時遏制可能。可見,收書斂財實乃權力“脫韁”。如果文海的“招呼”不好使,如果沒有鄭某、陳某等人“鼎力相助”,如果沒有成功“攔截”并“撕毀”文昌市政府無償收回黃某某兩宗土地使用權的決定文件。那么“感謝費”的口子也就不會被撕開。
當然,文海的貪腐過程也算得上一個“雅”字,具有一定的“文藝范”。這也讓筆者想到早前的“雅賄”者。什么“藏寶局長”、攝影理事、蘭花之友、古玩、字畫酷愛者,無一不是高生活品味下“雅賄”欲望占據內心高地的“就范者”。雖然“雅好”催生“雅賄”,“雅官”養成“雅虎”,其實質都是權力“任性”,缺乏監督造成的。正如有業內人士分析,因為就收藏而言,不外乎兩種人,要么老板,要么領導,普通人很難為之。當商人“心懷不軌”,對賄賂物品并非是為了“據為己有”時,“雅賄”官員,也就成為了利益交換的籌碼、工具。“雅賄”固然披上了文雅的外衣,最終還是脫不了權錢交易本質,也就不再是單純的愛好和癡迷了。文海“好”書,更“好”錢。
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遵守黨的紀律,守住法律的底,是每一位黨員干部都要牢牢守住的政治生命線,守住的法律底線。古人云:“欲知平直,則必準繩;欲知方圓,則必規矩。”沒有權力的支撐,貪腐再怎么講求“技術含量”都是白搭。權力必須得到有效的監督,才有可能做到正常地運用。為此,強化對領導干部的權力監督是保證領導干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前提;輔以群眾監督是為了保證權力來自人民、服務人民陽光透明;加大懲戒的力度是保證心有所畏、 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加強宣傳教育是在思想上劃出紅線,加強黨性修養,筑牢思想道德防線,永葆政治本色,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自律上的“干凈人”。
“外疾之害,輕于秋毫,人知避之;內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不受監督的權力則是通向腐敗的捷徑。最后,對收書斂財實乃權力“脫韁”之舉,帶給監督部門更多的警醒。如何加強對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制度體系建設?如何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讓內部監督與社會監督一起發力,使干部更加清正、廉潔。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權力 收書 斂財 監督 脫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