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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抗癌藥持續降價的“穩定三角”
日前,國家衛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正采取多項措施,提高抗癌藥供應保障能力,努力滿足患者用藥需求,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對醫改的獲得感。此前通過國家藥品價格談判,一批抗癌藥價格大降后列入醫保目錄。今后,我國將大力推進癌癥診療規范化,加大抗癌藥研發力度,推動高質量仿制藥進入臨床使用。
通過國家衛健委的這一表態,并回顧近來促進抗癌藥降價的綜合性舉措,可以發現一個十分清晰的降價路線圖:以納入醫保和集中帶量采購作為談判籌碼,將價格談到較低的水平,再通過鼓勵研發和創新,讓降價趨勢一直持續且不可逆轉。這些舉措,有利于構建抗癌藥降價的“穩定三角”。
醫保準入,是十分獨特的談判籌碼,但需兼顧擴大惠及面與基金承受力這對矛盾。我國的人口基數大,納入醫保目錄就可確保藥品的銷量,沒有哪家醫藥企業敢于無視“納入醫保”這個重大利好,用這個籌碼來談判,不難實現壓價的目的。問題在于,醫保目錄的容量有限,再加上即使降價六七成,這些藥的價格仍然比較昂貴,納入醫保會對基金產生較大的壓力。因此,藥品納入醫保,要綜合評估,要循序漸進,甚至要確定一個合適的報銷比例。這樣才能在醫保可承受的基礎上,盡量擴大惠及面。
價格談判,可使價值下降呈現立竿見影的效果,但需防范價格反彈風險。很多談判都屬于“一錘子買賣”,且很多談判籌碼無法使用兩次。更要看到,一個談判價格維持兩三年也許沒問題,但長期維持這個價格就會顯得不太現實。當兩三年過后,這些藥品以各種看似合理的理由漲價,到時候如何控制,就是個很大的問題。甚至當醫保目錄已經納入、用藥習慣已經養成,而藥企以斷供、“降價死”等方式來迫使價格上漲時,就會置我們于更加尷尬的境地。
由此看來,把價格降低不是最終目的,提高研發與創新能力,打破技術壟斷,才能形成價格向下的持續推動力。只要存在技術壟斷,議價的話語權就不會真正對等,只要關鍵技術沒有掌握在自己手中,再有技巧的談判高手,也無法總能談出一個好價格。充分的市場競爭、足夠強大的研發和創新能力,才能讓對方因擔心失去市場而自覺保持合理低價。
可以認為,醫保準入、價格談判、研發與創新,是組成這個“穩定三角”的三條邊。醫保準入和價格談判,是立足于當前的務實之舉,屬于治標之策。提高研發與創新能力,則是立足長遠的治本之策,卻需要花費較多的時間。唯有將這三者結合在一起,方能既解燃眉之急,又可建立一個持久而穩定的降價通道。
編輯:趙彥
關鍵詞:抗癌藥 持續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