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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臨汾監測站成犯罪分子自由出入場所
原標題:臨汾監測站成犯罪分子自由出入場所
盡管山西省臨汾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已經宣判,但是,今天,生態環境部與山西省政府仍然一起在生態環境部的一間會議室約談了臨汾市市長劉予強。主持約談的國家環保督察辦副主任劉長根指出,這起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性質極其惡劣,因此有約談的必要。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這已是劉予強第二次出現在生態環境部的約談會上。上一次是2017年1月19日。
在今天的約談會上,生態環境部監測司副巡視員張京麒透露了案件的一些細節。據他介紹,臨汾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一年內被干擾近百次,成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場所。
涉案人員有博士有初中生
環境監測數據如果有假將直接影響決策,影響環境治理。這在環境監管業內應該是不爭的事實。然而,山西省臨汾市環保局原局長張文清卻置此于不顧,竟然授意其辦公室主任張燁和監測站聘用人員張永鵬,組織指使許冬等人故意實施破壞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行為。
劉長根說,2018年3月底生態環境部組織檢查發現,臨汾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部分監測數據異常,采樣系統受到人為干擾,在查實有關情況后,生態環境部直接將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
4月11日,公安部將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機關。山西省公安部門抓獲1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移交檢察部門起訴。
據劉長根介紹,經調查發現,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張永鵬組織人員通過堵塞采樣頭、向監測設備灑水等方式,對臨汾市6個國控空氣自動監測站實施干擾近百次,導致監測數據嚴重失真達53次。
他說,2018年5月30日,晉中市榆次區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涉案16人作出判決,其中,主犯張文清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主犯張燁、張永鵬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13名從犯中,負責監測站運維工作的原河北先河科技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崔勇勇、張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和6個月;其余11人分別處以拘役4至6個月,緩刑8個月至一年不等的處罰。
2017年1月19日,因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二氧化硫濃度長時間“爆表”問題,臨汾市市長劉予強被原環保部約談,原環保部同步暫停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
生態環境部指出,這次約談后,臨汾市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臨汾市不在污染防治上下功夫、真抓實干,而在監測數據上動手腳、打歪主意。”張京麒說,監測數據造假曾經出現報案并對有關人員實施過拘留的情況下,臨汾市仍未引起重視。
“16名涉案人員有博士生也是初中生。”張京麒認為,臨汾市涉案的16名人員都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行為沒有正確認識,特別是涉案的市環保局辦公室原主任張燁竟然認為干擾監測僅僅屬于違規,不知道自己犯罪。
臨汾市政府工作嚴重失察
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事發臨汾市環保局,為何約談臨汾市政府?劉長根和張京麒表示,主要原因是,臨汾市政府履行職責不力,工作嚴重失察。
劉長根指出,臨汾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造假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蓄意犯罪行為,且發生在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確保環境監測數據準確真實并公開之后,案件影響惡劣。
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建立健全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并對此負有領導責任。2017年5月,山西省與各地市政府主要領導簽訂《環境監測數據質量責任書》,進一步明確了具體責任和要求。
在這種背景下,發生了臨汾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張京麒說,這說明臨汾市仍未落實職責,仍未建立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工作責任嚴重缺失。
2017年1月19日,臨汾市被約談后,臨汾市采取措施,積極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在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上受之前就存在數據不實等問題影響,2017年上半年全市大氣環境質量監測數據仍然不降反升。”生態環境部指出,在這種情況下,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并通過更加有力的舉措消化歷史數據問題,應是臨汾市整改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快解決全市大氣環境嚴重污染問題的客觀需要。但是,臨汾市委、市政府不敏感、不警醒,對過去存在的監測數據造假問題未汲取教訓,對可能出現的干預監測數據行為沒有進行警示,導致監測數據造假行為再次發生,且長時間沒有得到制止。
臨汾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發生在西安案件后,且涉及人員多達16人。生態環境部認為,臨汾市關于防范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宣傳教育嚴重缺位,不僅未按要求組織開展警示教育,而且在日常工作中嚴重失察,對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監測數據造假4起案件涉刑
從西安發生給空氣采樣器戴口罩案到目前,全國已經有4起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第二起是臨汾案件,其他兩起是,福建省泉州市南翼污水處理廠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及湖北省黃岡市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
為遏制這類案件的頻繁發生,生態環境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防范和懲治領導干部不當干預生態環境監測活動管理辦法(試行)》,以構建責任體系,細化干預情形,強化責任追究。
在約談會上,劉長根指出,臨汾市曾經是全國污染最重的城市,盡管今年前幾個月,臨汾市的大氣質量有所改善,但是,臨汾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臨汾市的污染絕對值在169個城市中仍然很高。他說,在這種情況下,更要確保監測數據真實,要“以案為鑒”,要拿出“傷筋動骨”的決心治理污染。劉長根透露,無論是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還是專項督察,山西省都是重點。
“生態環境部將持續加大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懲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劉長根指出,對干預環境監測數據行為,生態環境部堅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劉予強則在對臨汾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作出檢討的同時坦陳,臨汾市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承諾,臨汾市將完善措施,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編輯:曾珂
關鍵詞:臨汾監測站成犯罪分子自由出入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