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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斤疑似毒品在公安局失蹤 禁毒警舉報9年終獲立案
原標題:“一斤疑似毒品在公安局失蹤”,郴州禁毒警舉報9年終獲立案
警方繳獲的約500克疑似毒品,在公安局辦公室不翼而飛。這是黃百煉9年來未解的心結,他因此踏上舉報之路。
今年54歲的黃百煉是湖南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的民警,他舉報的對象是他的原同事王斌。2014年5月,王斌因在辦案中徇私枉法被法院判刑10年——他被認定在辦理2009年一起特大販毒案件時,為徇私情包庇主犯。
正是9年前黃百煉偵辦的那起涉毒案件,牽出了郴州市公安局包括王斌在內的4名“內鬼”。黃百煉認為王斌還涉嫌盜竊繳獲的500克疑似毒品,多年來持續舉報,但一直未被立案調查。黃百煉后來舉報時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長的唐國棟“包庇下屬”。2018年6月,唐國棟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訴。
今年8月6日,在“毒品被盜”9年后,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對黃百煉舉報的“王斌涉嫌盜竊毒品”一案,正式立案偵查。
8月23日,郴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張軍告訴澎湃新聞,公安機關會對此事“依法如實地進行核查”。
黃百煉展示郴州警方對原民警王斌涉嫌盜竊毒品的立案決定書。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提供
特大販毒案牽出公安局4名“內鬼”
9年前,黃百煉是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三大隊的大隊長。
2009年7月18日晚上,黃百煉接到線人舉報后,帶人將正在郴州販賣毒品的曹智磊及其“上線”鄧波抓獲,現場繳獲了大量麻古、K粉和冰毒。黃百煉等人調查發現,這是一個以鄧波為首的特大販毒團伙。
“現場繳獲的毒品總共有700多克,是當時郴州最大的毒品案件。”主辦此案的黃百煉很興奮,他沒料到案件背后的“復雜”——郴州市公安局4名“內鬼”牽涉此案,后來3人被判刑,1人被開除公職。
湖南資興市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當時抓獲兩名毒犯后,黃百煉在審訊過程中先后制作了4份《訊問筆錄》,他將此案初步定性為涉嫌“販賣毒品”。案發第二天,時任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黃中祥安排民警王斌、余菁協助黃百煉辦理此案,并要王斌等人“重新作材料”。在審訊中,王斌得知犯罪嫌疑人鄧波系其朋友的“兄弟”,便決定“幫忙”,并讓同事余菁“盡量往非法持有毒品的罪名上靠”。
在9年前那起特大販毒案件中,黃百煉和同事在現場繳獲了大量毒品。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相比販賣毒品罪而言刑罰較輕。比如,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而販賣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則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從主觀上看,販賣毒品有牟利的意圖;從客觀上看,販賣毒品這一犯罪行為所產生的社會危害性,要比非法持有毒品更嚴重。” 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分析。
法院審理查明,王斌當年在審訊販毒團伙成員曹智磊時,誘導其作“非法持有毒品”的供述,并根據此虛假供述重新制作扣押物品(毒品)清單,將主犯鄧波從“物品持有人”改為“見證人”。而民警余菁在訊問鄧波時,故意隱瞞相關情節,從而使曹智磊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的罪名立案偵查。此后王斌建議釋放鄧波,黃百煉堅決反對。后來經副支隊長黃中祥同意,鄧波被送往戒毒治療中心。當時,王斌、余菁對曹智磊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整理案件材料,此前黃百煉制作的4份訊問筆錄均未裝進案卷。
據黃百煉介紹,在抓獲兩名毒犯并繳獲700多克疑似毒品后的第四天,他發現繳獲的疑似毒品少了約500克,懷疑系王斌盜走,遂向領導反映。黃百煉、王斌均被關禁閉。此后,郴州市公安局安排黃百煉、鄧志成重新偵查鄧波等人涉毒案件。黃、鄧負責此案后,對鄧波等人以涉嫌販賣毒品罪立案偵查,并繼續深挖其同伙。
2010年12月,郴州市中級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鄧波無期徒刑。同案被告人謝賽華、謝當杰、曹智磊,被分別以販賣毒品罪判刑15年、12年、9年。
“事實證明我當年的堅持是對的。”黃百煉說,鄧波團伙販毒一案偵破后,他繼續舉報同事王斌等人。
2013年7月,一級警司王斌、二級警督余菁,被以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立案偵查。2014年5月,資興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余兩人在辦理鄧波、曹智磊販毒案件時,“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較輕的追訴,情節特別嚴重。”一審法院遂以徇私枉法罪,對王斌、余菁分別判刑10年、6年。當年8月,郴州市中院駁回上訴,維護原判。
在鄧波等人販毒一案中,郴州市公安局除王斌、余菁外,還有兩名“內鬼”牽涉其中——時任郴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民警的王曦和交警支隊協警唐凱。
黃百煉當年辦理鄧波、曹智磊販毒案時查知,唐凱曾穿著制服到看守所,給了曹智磊500元現金和兩包香煙,“就是讓他頂罪,說鄧波出來后會把他撈出去。”后來,唐凱因犯妨害作證罪,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黃百煉透露,當年唐凱曾送給王曦8千元,讓他設法“撈”鄧波。唐凱被送往戒毒所后,王曦曾趕到戒毒所,要強行帶走唐凱。“我得到消息后跟領導匯報,領導馬上派了4名特警過去。”黃百煉說。后來,王曦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判決書記載,證人胡某證實,他曾向唐凱購買少量毒品,唐凱的毒品來自鄧波;曹智磊也供稱,他按照鄧波的指使給唐凱送毒品,“唐凱要的數量不多,我一個月大概給他送3次麻古和冰毒。”
王曦也是名“癮君子”。據黃百煉介紹,王曦被調查時曾接受尿檢,“兩次都是陽性”。
黃百煉稱,當年繳獲的疑似毒品中,有兩包約500克在公安局離奇丟失(劃黑圈的兩袋為丟失的疑似毒品)。
500克繳獲的疑似毒品在禁毒大隊“丟了”
雖然查獲了特大販毒案并揪出警局“內鬼”,但黃百煉內心仍有遺憾。
“最后給鄧波他們定罪的毒品數量是200多克,另外500克不見了。”他說。
黃百煉稱自己至今還清楚記得,當年抓獲鄧波等人時,在現場繳獲了700多克疑似毒品。回到禁毒大隊后,他將涉案的疑似毒品分成6個塑料袋裝好,放在辦公室的壁柜里。黃百煉介紹,在三天后的7月21日,柜子里的6包疑似毒品少了2包。
“一包是麻古粉,大概500克,另一小包是大麻,5克左右。”黃百煉說,當時他非常震驚,馬上問同一辦公室的王斌,“他說他丟了,還說又沒寫進扣押清單。”
“所有毒品我都寫進了扣押清單,只是當時還沒來得及送去化驗。”黃百煉出示抓獲鄧波等人時現場繳獲毒品的照片,果然有一大包疑似毒品的粉狀物。
由于還沒有經過化驗鑒定,兩包丟失的物品只能稱為“疑似毒品”。不過黃百煉堅信那兩包物品是“真毒品”,“這些物品都是現場繳獲的,另外沒丟的200多克毒品,后來鑒定也是真毒品。”判決書顯示,當時查獲的約212克紅色藥丸和白色晶體,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丟失的那包疑似麻古粉,其“500克”的重量如何得知?黃百煉說,當時還沒有化驗和稱重,但他和幾名辦案人員都用手掂量了,“就是一斤左右”。
因為王斌在辦案中的一些異常表現,黃百煉很快將疑似毒品丟失的懷疑對象鎖定為王斌。毒犯鄧波的女友張某接受黃百煉等人調查時也交待,鄧波曾給她打電話說:“沒有想到王斌這么霸蠻,他居然把證物都偷了。”張某在詢問筆錄中提到,她曾問鄧波“什么證物”,“鄧波說,里面有一袋子大麻,是多年的珍藏品,平時都舍不得吃。”
黃百煉向領導反映王斌在辦案中的蹊蹺舉動。幾年后,鄧波、曹智磊等4名販毒人員被判刑,王斌、余菁等“內鬼”被查,但500克疑似毒品丟失之事,卻未被立案偵查。
對此,新華網2014年10月的一篇報道中提到:“郴州市公安局表示,經調查后,一是不能證明500克疑似毒品來源;二是不能具體查明500克疑似毒品丟失的過程。”
此后數年,黃百煉仍向上級部門持續舉報。據其介紹,2017年,湖南省公安廳要求郴州市公安局再進行調查。當年9月11日,郴州市公安局紀檢組將黃百煉的控告材料移交至北湖公安分局。9個月后的2018年6月12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向黃百煉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該局認為,“已搜集的證據無法認定你控告的犯罪事實存在,達不到刑事立案的要求。”
黃百煉遂申請復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維持原決定。黃百煉繼而申請復核。7月31日,郴州市公安局執法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黃百煉申請復核一事。
8月6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作出決定,對“王斌涉嫌盜竊毒品”一案立案偵查。此時,距2009年7月“500克疑似毒品被盜”,已經整整9年。
“現在我們立案了,會認認真真地去核查。”8月23日下午,郴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張軍接受澎湃新聞電話采訪時表示,相關調查工作會按照程序依法進行。
8月16日,黃百煉到郴州市委巡察組送錦旗。在巡察組的監督下,他控告的“500克毒品被盜”一案被警方立案偵查。
舉報者:“我沒有給郴州公安抹黑,蛀蟲應該清除”
“太不容易了。”拿到立案通知書后的黃百煉說,他想“喝點小酒”,慶祝這一“重大突破”。
在鄧志成看來,黃百煉9年來堅持舉報“真不容易”。鄧志成是郴州市公安局民警,9年前與黃百煉一起偵辦鄧波團伙販毒案。
鄧志成說,黃百煉多年來的舉報遇到了不少困難和阻力,但鄧波販毒案宣判、王斌等“內鬼”被查這些事實都證明,黃百煉的堅持“是正確的”。
當年偵辦完鄧波團伙販毒案后,黃百煉就“毒品被盜”和警局“內鬼”等事向上級反映。他舉報同事,舉報領導,成為郴州市公安局的“另類”。
出乎意料的是,鄧波販毒團伙成員曹智磊的父親曹繼躍,后來成了黃百煉舉報之路的“同伴”,他向警方舉報“民警包庇毒犯”。2010年5月,郴州市公安局紀委回復曹繼躍稱,經調查,“未發現辦案民警存在徇私枉法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行為”。
2010年9月20日,湖南省公安廳調查組針對黃百煉的舉報作出結論:“不存在黃中祥、王斌包庇犯罪分子的問題”。據公開報道,2012年12月12日,郴州市公安局召開干警大會,局長唐國棟宣布王斌等人“是清白的”。
此后黃百煉向新聞媒體反映,此事經《南方周末》等媒體報道后,當地檢察機關介入調查,王斌、余菁等人因徇私枉法被查。黃百煉則圍繞“毒品被盜”等問題繼續上訪和舉報。
在2012年3月,黃百煉被免去禁毒支隊三大隊大隊長的職務,免職理由是在相關考核中未完成任務。黃百煉則認為這是自己被“整”,“沒有這種先例”。
“局里主要領導讓你不要再告了,以穩定為主,”黃百煉多年的同事鄧志成分析其被免職一事,“你違背了局里主要領導的意志了嘛。”
鄧志成說的“主要領導”,是指當年擔任郴州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唐國棟。黃百煉認為,唐國棟當年有包庇下屬之嫌;黃百煉認為有“包庇”之責的,還有時任郴州市公安局紀委書記的鄧光壇,當年他曾作為“專案組組長”調查黃百煉舉報的事項。近年來,黃百煉多次到湖南省紀委、檢察院等部門,實名舉報唐國棟和鄧光壇。
“唐國棟說我抹黑郴州公安形象,說我是負能量,我很反感。” 黃百煉說,“我沒有抹黑公安形象,隊伍里的蛀蟲應該清除。”
2018年4月24日,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兼市交警支隊支隊長鄧光壇,因涉嫌受賄、行賄,在郴州市臨武縣法院受審。一個多月后的6月12日,唐國棟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訴。落馬前,唐國棟是湖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總隊長。
鄧光壇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中,包括向時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長的唐國棟行賄6萬元,以謀取職務升遷。
作為湖南警界有名的“舉報者”,黃百煉感到自己的舉報之路去年下半年以來變得 “順暢”了。他關于“毒品被盜”的控告引起湖南、郴州兩級公安和郴州市委巡察組的重視。
此次公安機關對“500克毒品被盜”正式立案,讓從警20年的黃百煉百感交集,“這么多年,也該水落石出了。”
編輯:曾珂
關鍵詞:1斤疑似毒品在公安局失蹤 禁毒警舉報9年終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