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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專項治理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
中新網8月27日電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交通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交通出行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稱,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出租汽車拒載、甩客、無證經營,擾亂鐵路、民航、水路運輸秩序等各類失信行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三部門要求分步開展失信治理工作,第一階段,治理的對象范圍為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水路客運企業、城市出租企業(含巡游和網約出租)和鐵路、民航旅客(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已分別組織開展鐵路、民航領域的失信治理工作)。第二階段,將針對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客運駕駛人、出租汽車駕駛人,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通知稱,近些年,我國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取得長足發展,旅客運輸能力顯著提升,但是交通出行領域的誠信水平、市場秩序與人民群眾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瓦\車輛超員、超速,出租汽車拒載、甩客、無證經營,擾亂鐵路、民航、水路運輸秩序等各類失信行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開展失信專項治理,對存量失信行為進行整治,督促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完成信用修復,是加強交通出行領域信用建設的有效手段,可以進一步引導規范客運服務提供者和出行者的行為,營造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的市場環境,增強文明出行的意識,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通知要求建立失信治理工作機制,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框架下,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公安部、民航局、鐵路總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已建立交通出行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工作機制。各省(區、市)要明確牽頭部門,建立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及經濟運行、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工作機制,全面負責推進本省(區、市)的交通出行領域失信專項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交通出行領域失信專項治理涉及公路、鐵路、民航、水運、城市交通等多個領域,治理對象既包括企業,也包括自然人,需要按照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先易后難的原則,分步驟、分領域實施治理工作。第一階段,治理的對象范圍為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水路客運企業、城市出租企業(含巡游和網約出租)和鐵路、民航旅客(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已分別組織開展鐵路、民航領域的失信治理工作)。第二階段,將針對具有嚴重失信行為的道路客運駕駛人、出租汽車駕駛人,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通知同時要求督促失信治理對象限期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失信主體,國家發展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將其列入交通出行領域“黑名單”,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通過“信用中國”“信用交通”等網站向社會公示。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三部門 嚴重失信行為 專項治理 交通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