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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踩雷,這七種退市情形請高度關注
編者按:中國證券市場經過28年發展,正走在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的發展軌道。近期,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退市制度的建立、實施及持續完善,對提高我國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提高市場配置效率,促進A股市場健康發展,引導資本市場回歸本源服務好實體經濟,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發揮著積極作用。為此,新華網財經部推出《退市路上看A股茁壯成長》系列策劃,此篇為《防踩雷,這七種退市情形請高度關注》。
新華網北京8月28日電(楊曉波)今年已經有5家上市公司確認退市,隨著退市常態化的推進,可以預期未來退市的公司數量將會增多。對于投資者來說,如果買到的股票退市,則會面臨較大的風險,因此有必要提前規避一些可能出現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
按照證監會、滬深交易所最新的退市規定,A股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主要有兩大方面:業績不行,違法違規。根據這兩條線索,可以窺見一些避免踩上退市公司的雷。比如財務造假、信息披露重大違規、欺詐上市、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企業違規造成的,因此可能涉及到退市的公司。具體這些情形投資者要格外關注。
情形一:IPO欺詐發行
上市公司IPO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裁判。
情形二:重組上市欺詐發行
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
情形三:年報造假
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連續會計年度經審計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終止上市標準;
情形四:誤導性陳述
四是上市公司在申請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作出有罪生效裁判;
情形五:5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
上市公司最近六十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作出三次以上行政處罰;
情形六:交易所認定違法行為
交易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情形。
情形七:危害國家安全等重大違法行為
證監會發布最新的退市《關于修改<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要求,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和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專業人士有何補充?
在專業人士看來,投資者該如何規避退市股呢?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提示,考量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這類公司違法、違規的概率會大一些,比如,經常愛更換名字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換頻繁的公司,變換重組題材或者熱點概念股吸引投資者加入的公司,以及屢次被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被監管部門披露違規的公司,這類公司容易有造假或者違規的沖動,投資者如果一時沖動追漲買入這類公司的股票,陷入雷區的概率就比較大。
踩雷了莫慌,維權律師這樣說
如果真的不小心“踩雷”了,投資者該怎么辦?
“如果投資者購買的股票之所以退市,不是因為這家上市公司正常的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導致的,而是上市公司違規造成的,別人違法給你造成的損失,你就可以索賠。”作為資深維權律師臧小麗建議。
此外,有資深投資者提醒,對于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雖然整理期末端市場會有反復,不過往往也潛藏較大風險,不建議投資者參與此種情形的股票。
編輯:秦云
關鍵詞:退市 防踩雷 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