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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租賃合同禁止出現“租金貸”
本報訊(記者 朱開云)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通知》禁止住房租賃租金貸款相關內容出現在住房租賃合同中。
《通知》稱,為進一步規范西安住房租賃市場,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賃條例》要求,結合當前住房租賃市場出現的“租房貸”相關問題。要求在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住房租賃相關法律法規。對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或個人將予以曝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嚴格依法處罰。必須加強住房租賃從業人員管理和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素養,嚴格規范業務流程。《通知》強調,簽訂的住房租賃合同建議采用由該局官方網站發布的示范文本。自行擬定的合同必須參照我局官方網站發布的示范文本,合同未經過工商部門審核備案,不許自行冠名“西安市房屋租賃合同”。不得在住房租賃合同以外添加任何口頭承諾。
《通知》要求,簽訂的住房租賃合同中不得涉及住房租賃租金貸款相關內容,如需辦理住房租賃租金貸款需按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相關要求辦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西安住房租賃合同 “租金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