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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9個水資源稅改革擴大試點省區市超采區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記者郁瓊源 胡璐)記者3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在多種節水壓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個水資源稅改革擴大試點省區市超采區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自2017年12月1日起,稅務部門在北京、山西、內蒙古等9個省區市實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目前,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量開始下降。“例如,北京某熱電有限公司改革前全部使用地下水,改革后企業優先使用地表水,上半年少采地下水3萬方,降幅達64%。”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說,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稅負差、超采區和非超采區地下水稅負差,促使企業調整用水結構。
孫群說,高耗水行業用水總量得到控制。改革規定對超計劃用水加倍征收水資源稅,促使高耗水企業強化內部用水管理,加大節水設施投入,嚴格控制用水總量。
同時,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改革規定對中水等非常規水源免征水資源稅,有利于引導企業加大污水處理設施投入,積極利用非常規水源。
特種行業用水方式逐步轉變。改革提高了高爾夫球場等特種行業取用水的稅額標準,倒逼特種行業轉變用水方式,節約用水。在天津,13家特種行業納稅企業,改革后用水量下降近30%。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9個擴大試點省份水資源稅納稅人共入庫稅款約88億元,其中地表水水資源稅收入約30億元,地下水水資源稅收入約51億元,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水資源稅收入約7億元。
編輯:秦云
關鍵詞:上半年 地下水量 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