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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征點”率先調整 百姓提前享受減稅紅利
央廣網北京9月7日消息(記者蔣勇)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昨天(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確定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要確保10月1日起如期將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另外,還將使群眾應納稅收入在減除基本費用標準的基礎上,再享有教育、醫療、養老等6個方面附加扣除,確保扣除后的應納稅收入起點明顯高于5000元,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會議認為,全面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建立起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是我國前所未有的重大稅制改革。
個稅“起征點”將于10月1日起如期調整
8月31日,修訂后的新個稅法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的個稅法,將進一步減輕群眾稅收負擔,增加居民實際收入。這是一個巨大的政策紅包,但紅包的打開方式也極為重要。昨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老百姓最為關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3500元調整為5000元這一政策加快落地,從今年10月1日起率先實施,讓實實在在的“紅包”早些落到老百姓的口袋中。
個稅“起征點”率先調整讓老百姓提前享受減稅紅利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認為,個稅“起征點”率先落實體現了個稅法修訂的初衷。個稅“起征點”提前到10月1日實施,目的是讓更多人現在就能享受減稅紅利,這是一個特別規定,以往從來沒有這么做過。
在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表示,個稅“起征點”的提高將使得個稅納稅人比例大幅下降。僅以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這一項因素來測算,修法后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將由現在的44%降至15%。
財稅專家:不能把繳稅與繳納社保混為一談
針對新修訂的個稅法,近日網上流傳一種說法,個稅“起征點”雖然提高了,但到手收入卻減少了。按照網上流傳的計算方式,“起征點”上調后,個人納稅降為0元,然而社保扣費卻變成按照實際工資繳納,實際到手工資比調整前還要低不少。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網傳的計算方法明顯不對。因為社會保險費征繳是按照繳費工資來征收。繳費工資分兩種情況:一是針對個人的,這個繳稅部分是按照個人的上年平均工資來繳。企業通常是按工資總額來繳,并且有一個區間。它們都是依法征繳,從一定意義上來講,不存在多征的問題。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將充分考慮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這次個稅法的修訂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外,還新增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的扣除方法方向已經明確,細則將見于新個稅法實施條例。劉尚希認為,扣除方法將會充分考慮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會議強調,目前全國養老金累計結余較多,可以確保按時足額發放,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同時抓緊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以激發市場活力,引導社會預期向好。
會議決定,完善政策確保創投基金稅負總體不增;部署打造“雙創”升級版,增強帶動就業能力、科技創新力和產業發展活力。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起征點 調整 率先 稅法 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