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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臺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規定
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記者羅沙)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近日印發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范互聯網法院訴訟活動,保護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規定自9月7日起施行。
記者同時獲悉,繼去年8月在浙江省杭州市設立全國首家互聯網法院后,我國將在北京市、廣東省廣州市增設兩家互聯網法院,并于本月掛牌收案。
最高法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共23條,規定了互聯網法院的管轄范圍、上訴機制和訴訟平臺建設要求,明確了身份認證、立案、應訴、舉證、庭審、送達、簽名、歸檔等在線訴訟規則。
規定要求,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應當以全程在線為基本原則,即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準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互聯網上完成。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
規定明確,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類型互聯網案件,主要包括:互聯網購物、服務合同糾紛;互聯網金融借款、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互聯網著作權權屬和侵權糾紛;互聯網域名糾紛;互聯網侵權責任糾紛;互聯網購物產品責任糾紛;檢察機關提起的涉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因對互聯網進行行政管理引發的行政糾紛;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
規定同時要求,互聯網法院應當建設互聯網訴訟平臺,作為法院辦理案件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實施訴訟行為的專用平臺。互聯網法院采取在線視頻方式開庭。存在確需當庭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等特殊情形的,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開庭,但其他訴訟環節仍應當在線完成。
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負責人介紹,杭州互聯網法院一年來全面實行“網上糾紛網上審理”,不斷完善互聯網案件審理規則和裁判規則。截至今年8月底,杭州互聯網法院共受理互聯網案件12103件,審結10646件,一審服判息訴率98.59%。線上庭審平均用時28分鐘,平均審理期限41天,相比傳統審理模式減少五分之三和二分之一。
該負責人表示,北京、廣州兩地網絡普及率、電商交易規模均居全國前列,互聯網產業樣態更為多元,新類型案件數量、種類較多。在北京、廣州增設互聯網法院,有利于打造平臺統一、數據暢通、規范有序、便民利民的互聯網司法審判體系,實現人民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的現代化發展。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互聯網 法院 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