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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應高校思政工作專項資金如何用
為了規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教育部12日印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指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思政專項資金)是由中央財政安排,列入教育部部門預算,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的資金。
這筆實實在在用于高校思政工作的資金,將用在何處?又將如何監管?
資金使用要精準“滴灌”
記者了解到,這筆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國高校開展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各項活動,實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具有全國影響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模范、優秀典型的培育選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隊伍的國家級示范培訓;凝練推廣高校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營造積極健康校園文化的優秀經驗和做法;開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論研究、實踐探索、研討交流;鼓勵生產、創新、推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優秀案例、作品、成果,建設相關網絡育人平臺和載體;維護高校安全穩定等。
據了解,《辦法》強調在資金使用方向上要精準“滴灌”,把加大投入與推改革、建機制、強管理、提績效相結合,資金投入向思想政治工作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傾斜,以資金投入為導向,構建正向激勵機制,重點保障有利于工作創新進步、支撐事業持續穩定發展的內容。同時整合原有維護穩定與校園文化建設專項內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教育部相關負責人還介紹,思政專項資金須專款專用,項目依托單位應當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統一管理,單獨核算,使用范圍和標準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專款專用。
按照思政工作規律管理分類
該負責人表示,為了體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律,《辦法》實行資金分類管理,根據所設項目建設內容,將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分為研究項目資金、非研究項目資金和管理資金,對三大資金的建設內容、支出范圍進行了清晰界定。
同時,項目資金實行間接成本補償機制和績效獎勵制度,間接費用主要用于補償所在單位的間接成本耗費和激勵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間接費用按照項目資助總額的一定比例核定,提取比例最高達到30%。“依托單位要處理好合理分攤間接成本和對科研人員激勵的關系,績效支出與科研人員在項目工作中的實際貢獻掛鉤,更好地發揮績效支出的激勵作用。”
這位負責人還指出,對于研究項目資金,項目在研期間,年度結轉資金可以在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項目完成目標任務并通過驗收后,結余資金可用于項目最終成果出版及后續研究的直接支出,或由項目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用于相關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
資金浪費、效益低下也要被追責
這份規定,在加強項目資金管理方面有哪些舉措?
“思政專項資金是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的資金。必須把配置好、使用好、管理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放在首位。”教育部相關負責人指出,要健全分級管理體制,劃清管理機構、項目依托單位、項目負責人在專項資金管理中的職責。加強預算決算把控,項目申請單位應當根據項目類別和要求,按照項目實際需要和資金開支范圍,科學合理按年度編制項目預算、設定項目績效目標。項目資金實行一次核定、分年度撥付辦法下達。項目依托單位應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資金收支情況納入單位年度決算,統一編報。項目完成后,項目負責人應當會同單位財務部門清理賬目,據實編報財務決算。
“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教育部在開展項目預算評審時,對項目申請單位設定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作為是否納入項目庫和核定項目預算的重要參考依據。年度終了,項目依托單位應及時開展績效自評,教育部定期組織開展重點績效評價。教育部將建立績效評價結果與項目庫建設和預算安排相結合的機制,健全項目退出機制。”該負責人說。
建立監管長效機制也是必不可少的舉措之一。這位負責人強調,各項目依托單位明確審批程序和管理要求,落實項目預算調劑、間接費用統籌使用、勞務費分配管理、結轉結余資金使用等自主權。建立信息公開機制,主動公開項目立項、資金使用、建設成果等情況。實行責任追究機制,對于截留、擠占、挪用資金的行為,以及因管理不善導致資金浪費、資產毀損、效益低下的,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據悉,為了推動《辦法》有效落實,教育部要求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盡快啟動各層次培訓工作,統一培訓要求,統一政策口徑,確保廣大思政工作者和財務管理人員盡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中央層面的培訓由教育部具體組織實施。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資金 項目 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