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論>銳評 銳評
“討喜式”敲詐緣于“心太軟”縱容
9月15日,安徽阜陽。一群老頭老太在某路口處,攔截婚車索要紅包、喜煙等。目擊者告訴記者,攔車者表示只認一百塊,不給錢就堵著。事后,阜陽市公安局潁上分局發(fā)布警情通報:時某等7人在街頭紅綠燈處先后3次攔截過往婚車,影響交通秩序,因尋釁滋事違反治安管理已被依法行政拘留。(9月17日澎湃新聞)
似曾相識的畫風,如出一轍的手法。去年10月份,媒體同樣爆出過大爺大媽“組團攔婚車”的丑態(tài):河南光山縣,一群人在十字路口徘徊,見到有婚車隊伍駛來,便蜂擁而上,攔下車隊,索要“彩頭”,如果不給就別想走,引得辦喜事的群眾怨聲載道。盡管警察到場將討要喜錢人員抓獲,并訓誡警告其不得再如此索錢,但顯然,倘若換個地點如法炮制,總有一些心軟者會“花錢買順暢”。
的確,在一些地方,美其名曰“討喜”或“求彩頭”的攔截婚車行為,常會被稱作是民風民俗,這也是“組團攔婚車”屢屢公然上演的癥結所在。但事實卻并非如此。筆者小時候也見過攔路要求發(fā)紅包的,但都是隨婚車同路的親戚朋友,且也是意思意思作罷;而作為與婚事毫不相干的外人,豈有“理直氣壯”能夠截路索財?shù)姆輧海恳蚨瑹o論是婚車隊伍,還是治安部門,都不應給“討喜式”敲詐提供“心太軟”的姑息與縱容。
“組團攔婚車”無關討喜實為敲詐,這樣的執(zhí)法定性,才更具懲治威懾。前不久就有一則報道,河南濮陽有一胖小伙兒專門以攔截婚車索要喜錢為生,長年來沒有人制止,也沒有人報警追究責任,小伙兒索要的喜錢從起初的幾十元一次一路漲到如今的二百塊一次。多年的討喜錢經歷讓其在河南濮陽當?shù)赜辛艘欢ǖ拿麣猓瑑叭怀闪艘粋€“路霸”。而最近,在輿情洶洶之下,當?shù)鼐桨l(fā)出通報稱,濮陽市“攔婚車小胖”高某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消息傳出,當?shù)厥忻裰焙簟按罂烊诵摹薄?/p>
“討喜式”敲詐雖然戴著“喜洋洋”的面具,但終究是強討強要的現(xiàn)代版剪徑。而為什么在對這種“趁喜打劫”惡劣行徑的處理上,有的只是訓誡警告,有的僅為行政拘留,有的卻可按上“敲詐”之罪?歸根到底,還是一個收集證據(jù)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人們不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tài),特別是那些婚車隊伍,遇到陌生人的“攔車索錢”,是選擇迅速舉報、積極作證,而不是寧可“花點小錢,求個順利”,這其實就是讓“討喜式”敲詐得不償失,甚而次次付出很大代價的正確作為。
應該說,“討喜式”敲詐的個人或團伙,既有本土幫,也有流竄者。如果對其潛在危害缺乏足夠重視,“組團攔婚車”就會蠢蠢欲動,乃至肆意妄為。所以,堅決打消某些人不勞而獲的漁利期望,并且強力震懾其“被抓也沒事”的思維誤區(qū),不僅需要市民群眾遇事即報,有關部門也應利用各種監(jiān)控資源,既要“報而究之”,也要“不報也究”。唯有這樣,“討喜式”敲詐才會有憂無喜、日漸式微。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敲詐 討喜式 心太軟 縱容 婚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