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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戰略規劃首次建立鄉村振興指標體系
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記者于文靜、董峻)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29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日前公布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明確了今后五年的重點任務,提出了22項具體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3項、預期性指標19項,首次建立了鄉村振興指標體系。
張勇表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遵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依據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規劃堅持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雙輪驅動,對如何統籌城鄉發展空間、優化鄉村發展布局、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提出了要求,并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搬遷撤并4種類型,明確了分類推進鄉村振興的方法和步驟。
據他介紹,規劃堅持鄉村全面振興。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圍繞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對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建設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繁榮發展鄉村文化、健全現代鄉村治理體系、保障和改善農村民生等作了明確安排,部署了82項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圍繞鄉村振興“人、地、錢”等要素供給,規劃提出了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舉措。
“規劃從落實各方責任、強化法治保障、動員社會參與、開展評估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從聚焦階段任務、把握節奏力度等方面,對梯次推進鄉村振興作了部署,強調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有序實現鄉村振興?!睆堄抡f。(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鄉村 振興 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