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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3名公職人員“拖、卡、拿”被通報處分
新華社合肥10月3日電(記者徐海濤)國土所工作人員多種理由推拖讓辦事人多跑腿,市場監管局副局長借審批向企業“搭車推銷”,經信委工作人員以“感謝費”為名索要1萬元……近期,安徽省阜陽市開展“深化正風肅紀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治理工作,3名公職人員日前被通報處分。
經查,2015年至2016年間,阜陽市國土資源局潁東分局原河東中心所工作人員楊中華在開展地籍調查工作中,多次以各種理由推拖,讓服務對象多跑腿并要求提供車輛進行公告送達。此外,還多次接受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及洗浴。
2015年4月,界首市部分藥房經營者在申報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時,分管認證工作的界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于紹文向他們推薦使用其親友經營的某品牌陰涼柜,共幫助親友推銷5臺,每臺售價4800元。
2015年3月,經過臨泉縣經信委工作人員楊宋引薦,促成一家人力資源培訓公司與縣經信委合作,對全縣企業進行一次基礎性管理培訓。事后該公司負責人為感謝楊宋幫助,送其1000元現金。后來楊宋以需要向經信委領導表示感謝為由,又向該負責人索要1萬元并占為己有。
據了解,阜陽市從今年9月起開展“深化正風肅紀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治理工作,“推拖卡拿”問題是治理重點,對“不打招呼不辦事、不請吃喝不辦事、不表‘意思’不辦事”等行為嚴肅查處。
對首批曝光的3名公職人員,楊中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記過處分,收繳違紀所得、調離崗位。于紹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楊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兩個崗位等級處分,并收繳違紀所得。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處分 公職人員 通報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