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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談兒童血鉛第一案獲賠:53名原告4年后僅剩7人
原標題:“湖南衡東兒童血鉛案”歷時四年終調解結案,7名受害者分別獲賠4萬元到9萬元 為健康索賠:維權路上有些難
2014年4月25日,湖南省衡東大浦鎮,一位居民從一處破舊的房中跨出,由于離化工廠太近,多年前她從此地搬遷離開。 楊一 澎湃資料
2018年9月18日,“環境法律幫助”公眾號發布消息:“兒童血鉛第一案”終獲賠償。雙方達成調解意見,7名污染受害者最終獲得4萬元至9萬元不等的賠償。
一紙調解書的背后,是曾經轟動一時的“兒童血鉛第一案”。該案的代理律師戴仁輝在接受《檢察日報》記者采訪時說,稱其“第一案”,是因為維權過程非常艱難,而該案又是現有兒童血鉛案例中真正進入并走完整個訴訟程序、訴訟周期最長的一例。
化工廠周邊居住的300多名兒童血鉛超標
毛寶珠是拿到賠償款的一名原告的奶奶。中秋節前,《檢察日報》記者電話采訪了她。回憶起四年的維權經歷,毛寶珠不禁感嘆:“我們走了好多路,受了好多苦。給孩子討回這個賠償,太不容易了。”
在毛寶珠記憶里,從2012年起,家對面的美侖化工廠的大煙囪就開始冒黑煙,晾在室外的衣服都會落上黑點子。這樣的生活環境讓她很擔心。不久,聽說工廠里有職工的孩子檢測出血鉛超標,廠里一些職工也帶孩子去檢測了,毛寶珠帶上孫子也跑去醫院抽血。
“一起去了7個孩子,結果6個人血鉛超標。”毛寶珠說:“4歲的小孫子血鉛值達到317微克/升,正常值是0-99微克/升。當時真是又急又怕。”
2014年6月14日,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播出《湖南衡東大浦鎮300多名兒童血鉛嚴重超標》的新聞。隨著網絡媒體的快速轉載,大浦鎮頓時成為輿論焦點。
據央視新聞調查發現,涉事的美侖顏料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排放污水處的淤泥檢測結果顯示,鉛含量達到33400毫克/千克,超標60多倍;鋅的含量為11200毫克/千克,超標20多倍;鎘含量則為10100毫克/千克,超標20多倍。
兒童血鉛事件被媒體曝光后,涉事企業被關停徹查,衡東縣多名官員受到黨政紀處分,該縣環保局長等4人被免職。
最初的53名原告,四年之后僅剩下7個人
戴仁輝律師是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訴訟部副部長。在看到央視曝光大浦鎮兒童血鉛事件后,就和中心的志愿律師胡少波到大浦鎮進行調查,給當地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幫助。
2014年12月22日,53名原告向衡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到2015年3月,該法院立案受理。然而,只有13名原告堅持到一審開庭。2015年8月28日,衡東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13名原告索賠206萬元,只有血鉛含量超過250毫克/升(中度鉛中毒)的兩個人分別獲得1萬余元的賠償,駁回另外11名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訴求中的后續醫療費、健康危害費和精神損害賠償等,法院均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后,原、被告雙方均不服,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6年1月26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時,13名原告中有6人感覺索賠無望,放棄了繼續訴訟的權利。只有剩下7名原告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審申請。
2016年12月28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原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且法律適用不當。指令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該案。
再審開庭后,又等待了一年半,直到2018年9月,原告和被告終于達成調解意見。
擔心環境污染,有的居民搬離
戴仁輝表示,在國家沒有出臺環境污染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也沒有案例可借鑒的情況下,該案達成調解,是能夠令人接受的結果。雖然是調解結案,但作為第一起進入且走完司法程序,并且最終拿到法院法律文書的“兒童血鉛第一案”,對以后的同類案件具有非常大的借鑒意義。
環境污染致人身損害的后果,在短期內表現并不明顯,但卻存在隱患。根據2014年央視新聞報道,住得離化工廠越近的孩子,血鉛超標越嚴重。而且,血鉛超標的孩子有著相似的反應,比如肚子痛、頭暈、乏力、記憶力減退等。至于血鉛超標究竟對兒童智力發育有多大的影響,以及今后對孩子學習能力和生活能力的影響,目前還沒有鑒定手段進行量化評估,這也給受害者在司法程序中主張賠償帶來困難。
針對此,戴仁輝建議盡快建立環境污染致人身損害的鑒定機構,使污染受害者能夠得到相應的賠償,污染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毛寶珠告訴記者,前段時間帶孫子到上海排鉛,雖然血鉛值已經降至100多微克/升,但是在孩子的骨頭里也發現了鉛。這讓毛寶珠很焦慮。
盡管大浦鎮政府已經開始著手修復被美侖化工廠污染的土壤,但是,據毛寶珠說,她的一些鄰居擔心環境污染危害孩子的身體健康,已經搬離了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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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鉛超標,是指血液中鉛元素的含量,超過了血液鉛含量的正常值,如果血鉛過高會引起機體的神經系統、血液系統、消化系統的一系列異常表現,影響人體的正常機能。我國國家血鉛診斷標準:正常血鉛水平為0-99微克/升;100-199微克/升,為高鉛血癥;等于或高于200微克/升,為鉛中毒。
編輯:曾珂
關鍵詞:律師談兒童血鉛第一案獲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