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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充足市場空間——訪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
新華社北京11月5日電 題:給民營企業發展創造充足市場空間——訪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民營企業座談會近日在北京召開,為推進市場監管領域改革指明了方向。圍繞座談會相關內容,記者5日采訪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
個體私營主體數量占全國市場主體數量的95%
記者:民營經濟在我國市場主體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張茅:非公有制經濟既是改革開放的產物,也是改革開放的重要標志。改革開放以來,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提出了一系列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政策舉措,是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見證者和有力推動者。
1979年2月,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恢復建制的第一次局務會,就決定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交報告,建議各地可以根據市場需要,批準個人從事個體勞動。這是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第一個有關個體經濟的報告,為個體經濟的發展開了“綠燈”。
領到我國第一張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章華妹,通過多年發展,她的生意規模越來越大,已經成立了公司,當上了董事長。40年來,在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指引推動下,我國有千千萬萬個像章華妹一樣的個體私營企業主,乘著改革春風,不斷發展壯大,推動了民營經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迅速增長。
據統計,全國個體工商戶由1980年底的80.6萬戶,增長到今年三季度末的7054.6萬戶,增長了86.5倍;私營企業由1988年底的9.06萬戶,增長到今年三季度末的3037.4萬戶,增長了334倍。
截至9月底,全國實有市場主體1.06億戶,個體私營主體數量占全國市場主體數量的95%。民營企業已成為吸納社會就業的重要渠道,從業人員已經達到3.6億人,提供了我國80%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業崗位。
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記者: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清理違反公平、開放、透明市場規則的政策文件,推進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市場監管總局將如何落實?
張茅:要圍繞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目標,健全競爭政策體系,堅持競爭中立原則,即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實行規則中立、稅收中立、債務中立,對所有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加大競爭執法力度,規范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
——全面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在今年年底前組織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完成對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文件、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情況的自查,并向全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方式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高綜合執法效能。推進實現日常檢查“雙隨機”方式全覆蓋,全面推進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強化反壟斷執法。開展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濫收費用、強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等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強化經營者集中全鏈條反壟斷監管,依法做好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繼續加大未依法申報案件查處力度和附條件案件監督執行力度。在今年年底前清理廢除現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的內容,查處并公布一批行政壟斷案件,堅決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建立完善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機制,提升企業海外維權能力。會同有關部門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臺對網購、進出口等重點領域加強知識產權執法的實施辦法。
深化改革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
記者:當前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遇到不少困難和問題,在支持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方面,市場監管改革如何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到實處?
張茅:作為國務院新設立的負責市場綜合監管和綜合執法的直屬機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與市場主體息息相關,是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主體經營、發展壯大的過程中的重要支持者和政務服務提供者。要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深化,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涌流,讓民營經濟創造活力充分迸發。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著力“減證照、壓許可”,為民營企業營造更加公開透明便利的準入環境。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國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進行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分類管理,推進“照后減證”,讓企業既能進得了市場的“大門”,也能入得了行業“小門”。
——優化政務服務,減輕企業負擔,為民營企業創造健康和諧的發展環境。以涉企收費為重點,深入整治違法違規價費行為;開展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專項治理。依法整治“紅頂中介”,堅決糾正變相審批及違規收費、加重企業負擔的情況。
——積極推進“互聯網+市場監管”。深化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今年年底前制定出臺企業注銷指南。建設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構建市場監管一體化信息平臺,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
——做好計量、標準、認證認可等技術支撐為民營企業服務工作。規范和完善現行產品認證制度,在今年底前,將實行強制性認證的產品種類再取消或改為以自我聲明方式實施達10%以上。科學合理簡化認證管理單元,減少認證證書種類,引導和督促認證機構降低收費標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市場 監管 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