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 要聞
首部國家公祭地方立法誕生 對“精日”行為劃法律紅線
央視網消息: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日前正式批準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并定于今年12月13日,也就是我國第五個國家公祭日正式施行。
這是我國第一部國家公祭地方立法,該條例對三種典型的“精日”行為,也就是崇拜日本軍國主義的行為劃定了法律紅線。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歪曲、否認南京大屠殺史實,侮辱、誹謗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編造、傳播含有上述內容的有損國家和民族尊嚴、傷害人民感情的言論或者信息;
第二十九條規定:禁止在國家公祭設施、抗戰遺址和抗戰紀念館等地,使用具有日本軍國主義象征意義的軍服、旗幟、圖標或者相關道具,拍照、錄制視頻或者通過網絡對上述行為公開傳播。
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害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譽等合法權益。
《條例》明確: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第三十條規定,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家 家公 公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