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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委首次成功引渡職務犯罪人員
浙江在線12月3日訊(浙江在線記者 沈吟 通訊員 顏新文 鐘蘭花)“我愿意被引渡回中國,我的問題終究要回中國解決。”新昌縣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姚錦旗在保加利亞索菲亞地方法院引渡開庭時如是說。
輾轉逃亡13年后,這個因涉嫌職務犯罪畏罪潛逃的紅通逃犯,2018年10月17日在保加利亞落網。
11月30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下,經中保兩國執法部門通力協作,紅通逃犯姚錦旗被引渡回國。姚錦旗案件成為國家監委成立以來首例成功引渡的職務犯罪案件,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例從歐盟國家成功引渡的職務犯罪案件。
倉皇出逃 四處飄零
今年62歲的姚錦旗曾是當地春風得意的領導干部。時間回撥到2005年12月19日,因為涉嫌受賄,做賊心虛的姚錦旗搖身一變成為吉林人“李峰”倉皇出逃。
2018年11月30日上午,首都國際機場3號航站樓休息室里,被引渡回國的姚錦旗坦言:“外逃生活太凄涼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實際一點都不自由。”他輾轉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古巴、哥倫比亞、保加利亞等國家,表面上看逃脫了法律制裁,獲得了暫時的自由,但長期背井離鄉,同家人沒法交流,在異鄉和外國人沒法正常溝通,一有風吹草動就整天提心吊膽。
因為害怕身份暴露,姚錦旗一直不敢跟當地華人圈接觸,不敢跟家人聯系。“我閨女16歲以后就沒叫過我爸爸。”他感嘆,自己出逃的時候父親還在世,“我連他具體是哪一年去世都不知道,那種孤獨的滋味真是煎熬。”
據了解,姚錦旗曾申請加入保加利亞籍,差一點就成功,但最終止步于國際紅通。
天羅地網 無路可逃
2005年12月20日,姚錦旗畏罪潛逃的第二天,浙江檢察機關即以受賄罪對姚錦旗進行立案,此后13載,追逃工作從未放松。
黨的十八大以后,黨中央的反腐力度空前加大。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指揮下,中央追逃辦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不遺余力地把外逃腐敗分子追回并繩之以法。“天羅地網、無路可逃”的高壓態勢已經形成。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浙江省和紹興市追逃辦將姚錦旗作為重點追逃對象,進一步整合力量,成立專案組,一張無形的大網迅速撒開。
2018年6月初,浙江省和紹興市追逃辦與省、市公安機關通力合作,終于鎖定吉林人“李峰”就是潛逃的姚錦旗。在中央追逃辦的統籌協調和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了對姚錦旗的紅色通緝令。
2018年10月17日,紅通逃犯姚錦旗被保加利亞警方抓獲。3天后,國家監委和省、市監委派出境外工作組赴保加利亞,與保方有關執法機關就引渡紅通逃犯姚錦旗進行會商。
追逃追贓 成效顯著
從姚錦旗被抓獲到被引渡回國,僅歷時44天。
“以往我們境外‘獵狐’的主要手段是勸返或者強制遣返,像這樣從歐盟國家將涉嫌職務犯罪的逃犯引渡歸案,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還是第一次。”中央追逃辦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中保簽有引渡條約,中保兩國也有傳統友誼,但保加利亞的情況畢竟與國內不一樣,其中一個環節沒扣上,就會使事情變得復雜。
2018年10月以來,中央追逃辦先后3次牽頭成立工作組赴保,在我駐保加利亞大使館的大力協助下,與保方最高檢、司法部、移民局開展會商,確保將姚錦旗順利引渡回國。紹興市追逃辦還專門派遣辦案人員對姚錦旗進行領事探視,體現必要的人道主義關懷,并告知其國家監委等五部委《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在政策的感召下,姚錦旗寫下了書面承諾,自愿歸案回國。
“這次追逃工作體現了兩個特點:一是中央追逃辦及其成員單位、省追逃辦及其成員單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二是堅持以法治思維解決追逃問題,通過中國與保加利亞執法合作,把姚錦旗成功引渡回國。”省追逃辦負責人表示。
姚錦旗的成功引渡是我國近年來有效開展追逃追贓工作、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一個縮影,也是我國反腐敗制度體系不斷得到國際認可的一種體現。據了解,2014年以來,我省已從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68名,其中“百名紅通人員”4人,追逃追贓工作成效顯著。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國家監委首次成功引渡 職務犯罪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