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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海外流失文物 應完善相關法律與機制
2018“全球視野的文化遺產”國際論壇上,相關學者研討文物的海外流失與追索問題,專家認為——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應完善相關法律與機制
中美曾在2009年時協定,雙方達成關于限制進口中國文物的諒解備忘錄, 2014年兩國政府修訂協議并使其有效期順延,此舉對遏制文物非法販運具有重要意義。“但這樣的協議當時卻在美國國內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對于該項協議的爭論分為兩派,考古界、學者總體上支持這一協議,但多數博物館從業者與文物商則持反對意見。 ”這件事引起學者楊曉能去進一步思考文物的流失與追索問題,也讓他有了建立一個學術交流平臺的設想,“我想做一個跨學科的國際論壇,為相關的交叉學術研究和國際合作建立一個新平臺” 。
近日由上海交通大學人文藝術研究院、中國華夏文化遺產基金會主辦的2018 “全球視野的文化遺產”國際論壇就是這種設想的結果,作為上海交通大學藝術、考古與文化遺產研究中心主任,楊曉能組織召集了來自國內外的專家匯聚一堂,討論文物的流失與追索問題。
說起對流失文物的追索,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近些年來中國各界通過各種方式追討流失海外文物所作出的努力。因為歷史原因,中國是一個文物流出大國。據有關學者的不完全統計,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或可達500萬件,分藏于世界各地的文博機構以及私人藏家手中。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霍政欣將中國近現代文物流失的歷史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19世紀中葉到20世紀初,戰爭使中國大量的文化遺產被摧毀,很多文物被掠奪至海外;第二個階段是20世紀20年代到1949年,雖然當時政府制定了文物保護法律,但混亂的局勢卻使其形同虛設,搶掠、非法盜掘、走私等行為使很多文物流失海外;第三個階段是改革開放至今,雖然有關部門在不斷完善相關法律,加強執法,但文物的非法流出依舊沒有得到有效遏止。
盡管如此,對流失文物的追索,卻并不只是中國所面臨的問題。楊曉能表示:“海外流失文物主權的歸屬與追索是國際性問題,比如大英博物館展出的希臘神廟浮雕,希臘政府一直要求歸還,但至今沒有達成協議,它不光涉及到文物問題,實際上還涉及一個國家的歷史背景、政治現狀、法律、外交、政治關系等。 ”
對于過去和當今流失海外的文物,要討回自然是有一定難度的。長期從事中外文化遺產與博物館研究的上海大學黨委副書記段勇認為,對文物的歸屬問題,文物流出國與文物流入國往往存在極大的分歧:流出國往往強調與之相關的倫理、道義,流入國則強調現行的公約及法律的具體操作。“說到流失文物的追索問題,雙方往往難以達成共識。但這種情況正在改變。 ”
霍政欣認為,在關于文物保護的法律方面,存在著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當今國際條約本身存在問題,雖然1995年制定的相關國際公約是國際法的一個巨大進步,但加入公約的國家只有45個,其中絕大部分是文物流出國,很多重要的文物流入國都沒有加入;而在國內方面,國內法律中對當事人、追訴時效等的規定,也會與國外的相關法律存在一定的差異。“僅通過法律途徑來追索流失海外的文物是很困難的。 ”
“而在今天,中國已經不只是文物的流出國。 ”段勇指出,一些國外的文物成為了中國收藏家的新寵。“對于非法文物的流入問題,我們也應該通過各種手段去解決。 ”“但無論是行政管理部門的政策制度,還是收藏行業的倫理建設,以及社會公眾的認知心理,都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 ”段勇表示。
說到更有效地追索流失文物,霍政欣提出了自己的建議。“首先應該完善國內的相關法律和機制,成立專司文物追索的部門。 ”霍政欣認為,中國的法院應該在文物的追索方面起到更積極的作用,同時應該探索在中國成立解決文物糾紛的國際法庭。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可以主動參與國際條約的制定,“在‘一帶一路’倡議下引領協調沿線國家改革國際規則” 。
而意大利國家文物保護局副局長阿爾貝托·德雷吉布斯則從外交角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他認為,只有有了良好的文化外交,國家之間才能更好地通過合作來使流失文物回歸。“有些文物流入國博物館會展出當年通過非法途徑流入的文物,博物館不大愿意去歸還這些展品。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文化外交的機制,比如流出國要求歸還這個文物,可以再把國內的文物出借給博物館,規定好出借期限。這樣博物館會更愿意去合作、歸還。如果兩國之間在文化外交方面沒有有效的合作,要跨國追索被盜文物是很困難的。 ”阿爾貝托·德雷吉布斯說。
編輯:楊嵐
關鍵詞:文物 流失 追索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