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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費“三連漲”后下降 明起買機票省10元以上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2月4日電 (記者 程春雨)國內航空煤油出廠價下降,國航、海航、大新華航空、首都航空、祥鵬航空等航空公司近兩日相繼宣布下調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
根據上述航空公司的公告,自12月5日(以出票日期為準)起,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20元下調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費每航段由50元下調為30元。
同時,嬰兒旅客繼續免收燃油附加費;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人民警察按實際收取標準減半收取燃油附加費:800公里(含)以下免收燃油附加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10元。
攜程機票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收到相關航空公司下調燃油附加費的通知。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為準,12月5日以前出票的國內客票,如變更至12月5日(含)以后,不會按新標準退還燃油附加費差價。
多家航空公司的通告也明確,2018年12月5日以前銷售的國內客票,如變更至2018年12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標準退還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是航運公司和班輪公會收取的反映燃料價格變化的附加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民航局2015年3月24日頒發的《關于調整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超過每噸5000元時,航空運輸企業方可按照聯動機制規定收取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最高標準計算公式為:800公里(含)以下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5000)×800;800公里以上航線燃油附加最高標準=燃油附加單位收取率×(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5000)×1500。
根據上述規定,2015年2月至2018年5月,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低于燃油附加的起征點,沒有征收燃油附加。
2018年前三季度,國際市場的油價大幅上漲,6月份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上漲至每噸5389元,超過了燃油附加的起征點。
按照現行的燃油附加機制測算,時隔3年多后,航空公司在6月開始重新收取燃油附加費,800公里(含)以下和800公里以上航線收取10元。10月5日和11月5日,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分別再次上調,800公里(含)以下航線上漲至20元;800公里以上航線上漲至50元。
不過10月初至今,國際油價大跌30%。布倫特原油期貨在觸及近86美元/桶的四年高點后,大幅回落,降至60美元/桶附近;美國WTI原油期貨也接近50美元/桶。
受國際油價下跌影響,12月初國內航空煤油出廠價下降,國航等上述航空公司隨后宣布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12月5日起下調。截至發稿時,雖然有的航空公司未宣布下調燃油附加費的信息。但根據慣例,國內四大航空公司中只要有一家調整燃油附加費,其他航空公司也會跟進。(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燃油附加費 機票 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