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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萬元國畫送店裝裱變打印件 商家:原畫丟失賠3千
原標題:上萬元國畫送店裝裱變打印件,商家稱原畫丟失賠款三千元
丟失的“荷花圖” 的照片。 長江日報 圖
“你把我的原畫弄丟了,不老老實實告訴我,反而私下用一張打印件來頂,這事做得是不是太不地道了?”12月7日,家住武漢江漢區的楊先生提起自己的裱畫經歷,就一肚子火。
楊先生稱:今年11月20日,他找到東西湖舵落口農貿大市場26區5棟一家名叫“美之達廣告”的裝裱店,交給對方一幅50cm*60cm的工筆國畫,談妥裝裱費120元,幾天后取件。
楊先生說,這幅畫是取材自他母親拍攝的一幅攝影作品《荷花圖》,后委托一位名叫張龍軍的旅法畫家朋友,前后耗時個把月精細繪制。他本人常年在國外,最近得空回國休假,想搶在母親生日之前裝裱好,作為驚喜贈送給母親,作為祝壽禮物。
27日,楊先生應約前往取件。“讓我沒想到的是,店員給我的荷花圖粗糙不堪,雖然還是同一幅畫,但細看竟然是一幅打印件……”楊先生說,他之前送過去的原畫作,他特意在上面題了一首隋朝五言詩。眼下交付的這幅,分明就是之前他通過網絡、傳給商家談價用的一幅手機拍攝圖片。
讓楊先生生氣的是,當場戳穿對方把戲后。接待店員若無其事地稱:“你送來的,本來就是這個樣子!”直到報警后,該店老板這才承認原畫實在找不到。
“我的這位畫家朋友,類似大小的畫作行情,至少價值應在1.5萬元。”楊先生說,對于他的索賠要求,該店開始表示按行規,最多只賠償裝裱費2倍,幾經交涉,最后只肯賠償2000元。
“錢對我來說是小事,母親生日禮物沒了事大;特別可氣的是,這商家也太不誠信了……”楊先生告訴長江日報記者,他為此事跑了好幾趟,最后將賠償標準降為4000元,對方仍不讓步。
7日上午,長江日報記者陪同楊先生趕到“美之達廣告”裝裱店。該店32歲的蔡老板承認原畫被店里弄丟了,為何弄出打印件來糊弄客戶?他始終不愿正面回答,只表示“別提了”,是店員不清楚“弄錯了”。
“我們這經常弄丟,有時候有些畫半年后又翻出來了……”蔡老板聲稱,按行規裝裱畫作丟失最多只能賠兩三倍,這也是他所能接受的最大賠償金額。他說,只要能解決此事,哪怕“免費再給(楊先生)裝裱幾幅,或者帶人到楊家做幾天掃地之類的家務都行……”
7日,經協調,雙方各退一步,蔡老板當場轉款3000元,將此事了結。
編輯:曾珂
關鍵詞:上萬元國畫送店裝裱變打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