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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已入市地塊1萬余宗 面積9萬余畝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 張子揚 梁曉輝 張素)中國國務院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情況的總結報告顯示,改革試點以來,截至目前,33個試點縣(市、區(qū))已按新辦法實施征地1275宗、18萬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已入市地塊1萬余宗,面積9萬余畝,總價款約257億元(人民幣,下同)。
報告顯示,截至目前,33個試點縣(市、區(qū))已按新辦法實施征地1275宗、18萬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已入市地塊1萬余宗,面積9萬余畝,總價款約257億元,收取調節(jié)金28.6億元,辦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抵押貸款228宗、38.6億元;騰退出零星、閑置的宅基地約14萬戶、8.4萬畝,辦理農房抵押貸款5.8萬宗、111億元。
2015年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qū)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決定》,授權在試點地區(qū)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法律規(guī)定。
報告指出,各試點地區(qū)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解放思想,大膽探索,堅持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的良性互動,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利修法的制度創(chuàng)新成果。
——推動了城鄉(xiāng)統(tǒng)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設。賦予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等權能,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納入國有建設用地市場進行公開交易,充分發(fā)揮了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現(xiàn)了城鄉(xiāng)土地平等入市、公平競爭。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培植了市場信心,激發(fā)了農村土地資源活力,社會和市場對于入市集體土地的接受程度逐步提高。
——增強了農村產業(yè)發(fā)展用地保障能力。通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將存量集體建設用地盤活后優(yōu)先在農村配置,為鄉(xiāng)村振興增添了動力。
——增加了農民土地財產收入。33個試點縣(市、區(qū))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比法定補償標準普遍提高,增加的征地補償費用全部由財政列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進一步顯化了集體土地價值,試點地區(qū)共獲得入市收益178.1億元。
——提升了農村土地利用和治理水平。通過集體土地權屬調查、登記發(fā)證,完善村莊規(guī)劃,夯實了農村土地管理基礎。違法用地大幅減少,耕地得到更好保護,農村土地節(jié)約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提升。
報告亦指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在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從面上來看,33個試點縣(市、區(qū))的改革推進不夠平衡,一些試點地區(qū)試點項目數(shù)量不夠多;從點上來看,三項改革試點樣本分布不夠均衡,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試點相對不足,33個試點縣(市、區(qū))實施的1275宗征地項目中,有918宗(占72%)集中在河北定州、上海松江、浙江義烏、福建晉江、山東禹城等5個試點地區(qū)。從內容上來看,平衡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收益的有效辦法還不夠多;宅基地“三權分置”的探索和實踐還不夠充分。(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用地 集體 建設 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