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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方推出35項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新舉措
新華社廣州12月27日電(記者詹奕嘉)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2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了解到,繼去年年底推出首批18項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舉措之后,廣東警方近期推出35項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新舉措。這些新舉措涉及出入境簽注、外國人管理服務、人才落戶、粵港澳車輛往來、金融風險防控等多方面工作。
“新一批舉措不僅在提升行政管理服務質量方面下功夫,還著力于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加強警民溝通,防范區域金融風險,維護粵港澳大灣區平安穩定。”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孫太平說。
記者梳理發現,這35項舉措中,19項屬于出入境管理服務領域,8項屬于治安管理服務領域,6項屬于交通管理服務領域,2項屬于防范金融風險領域。
在這批新舉措中,廣東省公安廳統一部署了實施優化往來港澳商務簽注政策、在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開設口岸簽證業務、大灣區港澳臺居民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時間減半、粵港澳直通車管理服務便民等4項“規定動作”。
另有31項“自選動作”屬于粵港澳大灣區境內9市公安機關自主推出。如廣州市公安局減少企業港澳商務簽注申請材料、珠海市公安局對通行港珠澳大橋的港澳車輛實施“電子證照”管理、江門市公安局為港珠澳大橋通行提供咨詢服務、深圳市公安局為P2P投資人異地報案投訴提供便利等。
孫太平認為,此次粵港澳大灣區9市自行推出的服務舉措結合本地實際、體現本地特色,切合當地群眾需求,讓群眾感受到公安機關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決心和能力,更有利于公安改革延伸到基層、落地見效。(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服務 粵港澳 大灣 灣區 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