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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多次申請出境 組織部門征求紀委意見發現秘密
廣東持續推進追逃追贓,連年實現追回數量新突破——
讓外逃腐敗分子夢斷天涯
中國銀行江門分行原行長賴明敏從澳大利亞回國投案,系國家監委成立后第一個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中國銀行開平支行系列案主犯許超凡被美國遣返回國,系國家監委成立后第一個從境外遣返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記者日前從廣東省紀委監委獲悉,2018年,廣東全年共追回外逃人員237人,其中職務犯罪嫌疑人100人,含國家工作人員65人、“百名紅通人員”2人;追贓金額3.76億元人民幣。追逃追贓工作成效,詮釋了“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
回溯過往,廣東追逃戰果呈逐年上升態勢:2015年,追回128人;2016年,追回147人;2017年,追回170人。連年實現追回數量新突破的背后,是廣東整合追逃追贓案件資源,構建上下一體工作機制,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開展追逃追贓防逃工作的結果。
耕好追逃追贓責任田
廣東省委堅決扛起主體責任,把追逃追贓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納入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工作和反腐敗斗爭總體部署。省紀委監委要求各市紀委監委明確追逃追贓工作職能部門,嚴格落實追逃責任,著力提高追逃能力和成效。省追逃辦統籌組織全省追逃追贓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開設綠色通道,指導推動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實現市級追逃辦全覆蓋,構建追逃辦督辦責任、立案機關主辦責任、成員單位協辦責任、發案單位配合責任的聯動機制,有效凝聚合力。
按照“目標明確、責任清晰、全程督導、考核到位”的思路,廣東抓部署與抓落實并重,抓協調與抓個案并舉,以“辦案思維、法治方式、戰斗精神”推動追逃追贓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廣東省追逃辦堅持謀劃在前,部署開展“清零”行動;落實定期匯報制度,要求各地個案進展情況周報、追逃追贓總體情況月報;推行“戰區”督導制度,分組對口固定聯系相關地市,強化日常指導督辦;實行個案會商制度,全年50余次分赴各地與辦案人員共商案情、把脈問診;強化考核評價,推動各地基礎工作做得更細更深更實。
“我們不斷推進追逃追贓工作法治化、規范化,把國際司法執法合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廣東省追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通過梳理15起重點案件,逐案形成事實客觀、證據扎實、格式規范、翻譯準確的法律文書,向有關國家和地區提出司法協助請求40余項,內外發力、雙向施壓,推動實現成果轉化。
追防一體打好“攻堅戰”
“感謝國家給我自首的機會。回國投案是我最正確的選擇,只有回國才能給我和家庭最好的出路,我將深刻反省,積極退賠所造成的損失。”2018年10月8日,外逃澳大利亞17年的佛山市南海區原國稅局局長周國權回國投案后說。
2018年8月,國家監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后,廣東省追逃辦指導各地把握這一有利契機,用實用活政策,將有效貫徹落實公告作為提升追逃追贓成效的有力武器。據統計,公告期間,廣東共從17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78人。
在追逃防逃一體推進上,廣東秉持“防住一個就是追回一個”的理念,強化日常監管,健全規章制度,筑牢防逃堤壩,一批有外逃企圖的涉案人員被及時封堵在國門之內。
“中山市政協原副主席賀振章多次申請出境,組織部門在審批前征求紀委意見,省紀委根據掌握的賀振章問題線索情況,均不予同意其出境。”省追逃辦有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7月,賀振章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了解,茂名等地市出臺制度,進一步規范公職人員出國(境)審批、審查、登記備案等相關工作,不斷織密防逃籬笆。深圳市建立股份合作公司出國(境)證照管理平臺,全市社區“兩委”班子、股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人員等重點人員的出國(境)證照,全部集中保管并實施電子化管理。
追逃追贓永遠在路上。自2015年啟動“天網”行動以來,廣東已追回各類外逃人員682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153人、“百名紅通人員”7人。“成效顯著,但依然任重道遠。”廣東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一刻不停歇地持續推進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著力構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體制機制,讓已經潛逃的無處藏身,讓企圖外逃的丟掉幻想。(本報記者 羅有遠 通訊員 羅航)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追逃 追贓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