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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漁民怎么辦?農業農村部回應
中新網1月21日電 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漁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如何保障?對于這個問題,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于康震21日表示,總的目標是,積極穩妥地引導退捕漁民轉崗就業創業,有效保障就業困難漁民的基本生計,確保退捕漁民轉得出、穩得住、能小康。
資料圖:漁民在捕魚。卓忠偉 攝
21日,農業農村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內陸禁漁期制度及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情況。
有記者問:日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漁的方案已經發布,這是一項養護長江生物資源的必要的制度措施,同時這也是一項涉及沿江幾十萬漁民群眾切實利益重大的政策安排。在長江禁捕的政策當中對于保障漁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有哪些考慮和安排?
于康震表示,長江的漁業資源曾經是極為豐富,20世紀50年代長江漁業年捕撈量是45萬噸,占到全國淡水捕撈總產量的60%。近年來,受水利水電、航道運輸、挖砂采石、過渡捕撈、水域污染等等這些高強度人類活動因素的影響,長江水生生態環境持續惡化,生物多樣性指數持續下降,珍稀特有物種資源全面衰退,經濟魚類資源量可以說接近枯竭,長江生物完整性指數已經降到最差的無魚等級。目前在沿江各地每年大規模開展增殖放流,補充苗種數量。在這個情況下,長江每年的捕撈量還是不足10萬噸,部分漁民為了生計開始竭澤而漁,進一步破壞了長江的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這就是惡性循環。最終形成了資源開發利用的公地悲劇和生態越捕越糟,漁民越捕越窮的惡性循環。
于康震稱,實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就是要在一段時間內從根本上停止捕撈利用,緩解長江生物資源衰退和生物多樣性下降的危機,為今后更加科學合理的開發和利用長江漁業資源奠定基礎,最終實現保護長江生態環境與發展漁業生產功能的和諧統一。
于康震透露,為了進一步保障漁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禁捕方案中明確要求把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漁民利益作為一條基本原則,科學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事權,要求省級人民政府承擔禁捕工作的主體責任,統籌各方力量,完善工作機制,銜接相關政策,整合相關資金,協調推進禁捕工作。
于康震表示,退捕漁民臨時生活補助、社會保障、職業技能培訓等相關工作,主要由各地結合現有政策資金渠道來解決。按照全面覆蓋、突出重點、績效導向、分類施策的理念,采取資金補助、就業服務、技能培訓、創業支持、社會保障等多種措施。中央財政采取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性補助相結合的方式,對各地的禁捕工作給予適當的支持,在此基礎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牽頭系統做好退捕漁民就業和社會保障領域各項政策的落實。
編輯:王麗鑫
關鍵詞:漁民 禁捕 長江 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