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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追回外逃人員1335人,追回贓款35.41億元——監察體制改革助力國際追逃追贓實現新突破
原標題:2018年追回外逃人員1335人,追回贓款35.41億元——監察體制改革助力國際追逃追贓實現新突破
2019年1月17日,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謝浩杰在菲律賓馬尼拉被抓獲并押解回國。這是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后,我國通過反腐敗國際執法協作成功抓捕的第一個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
2018年12月28日,外逃13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清偉回國投案自首,這是第56名也是自黨的十九大以來追回的第8名“百名紅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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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追贓工作捷報頻傳。2018年,也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在全國推開的第一年,全年共從11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1335人,其中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07人、包括“百名紅通人員”5人,追回贓款35.41億元人民幣,追回外逃人員總數和追贓金額分別比2017年增長3%和261%。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上指出,“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國際追逃追贓不停步”,將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實現了新突破。一系列成果表明,黨中央關于反腐敗追逃追贓的決策部署,已經落地見效。
建立黨統一領導的反腐敗追逃追贓機制
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紀檢監察機關成為追逃追贓案件的主辦機關。從幕后走到臺前,紀檢監察機關找準職責定位,繼續挑起“扁擔”,一邊做好完善機制、統籌協調、聯系配合工作,一邊直接領導指揮重大外逃案件。
在辦理中行開平案的涉案人、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追逃過程中,紀檢監察機關勇擔主辦責任,有效統籌調度各工作機構和力量,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據了解,為啃下這塊硬骨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領導同志親自審定有關工作方案,并作出具體要求。國際合作局負責同志多次赴廣東調研督導、研判案情,協調作出工作部署。廣東省紀委監委以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強化追逃追贓機構建設,成立專門部門,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多方施策、堅持不懈,最終使賴明敏認清形勢,于2018年6月22日回國投案,并主動退贓。
追逃追贓工作非常復雜,很多重點案件均涉及我國外交、反腐敗、警務、檢務、司法、金融、反洗錢等多個領域,單靠任何一個部門都無法獨立完成。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加大了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特別是今年3月國家監委成立之后,追逃追贓工作在體制機制上發生重大變化,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進一步加強,辦理追逃追贓案件的資源進一步整合,上下一體的工作機制更加明確。監察法進一步明確了國家監委在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中的組織協調、督促落實職責。由此,中央追逃辦統籌協調各部門積極履行反腐敗國際合作相關職責的機制更順暢、合作更有效。
“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2018年8月23日,國家監委首次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關于敦促職務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對外逃人員形成強大震懾力和感召力。《公告》發布當日,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吳青和貪污犯罪嫌疑人倪小滬相繼主動回國投案,這猶如倒下的第一張多米諾骨牌,開啟了后續投案自首的連鎖反應。有的外逃人員因身體等原因,怕錯過公告設定的最后時限,寫出5份回國投案自首書,并委托國內親屬代為全額退贓。自公告發布以來,目前已有近百名外逃人員自首。
政策感召和震懾雙管齊下,通過切斷外逃人員生活來源,壓縮其生存空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僅統籌協調公安、法院、人民銀行等機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反洗錢、打擊地下錢莊,使國內贓款“藏不住、轉不出”,對外還積極通過國際合作平臺,協調建立贓款查找、凍結、返還等雙邊合作機制,力爭境外贓款“找得到、追得回”。
堅持追逃防逃一起抓。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防住一個,等于追回一個”理念,推進追防一體化,建立防逃預警和應急聯動機制,關口前移,抓早抓小,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堅決遏制新增外逃監察對象。2018年,僅北京市就阻止15名企圖外逃的監察對象出境。2018年5月,西南林業大學原校長蔣兆崗涉案潛逃,嚴密的防逃措施令其無路可走,只能藏匿在昆明某小區,僅20天后就被抓獲。
國家監委統籌協調反腐敗國際交流合作 深入參與反腐敗全球治理
2018年3月23日,國家監委揭牌,以國家監委的名義接續推進反腐敗國際合作。監察法通過國家立法賦予國家監委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加強與有關國家、地區、國際組織在反腐敗執法、引渡、司法協助等領域的合作。
積極回應國際社會關注,組織中外媒體到北京市監委實地采訪改革試點工作;國家監委成立后,向各國駐華使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普發外交照會,通告國家監委成立情況;以國家監委名義,牽頭成功舉辦中美反腐敗工作組會議……有效管用的措施增進了國際社會對監察體制改革的理解認同,保障了改革后反腐敗國際合作的順利進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領導出訪或會見外賓,均就加強反腐敗和追逃追贓合作做對方工作,推動簽署合作協議和有關重點案件;推動外交部把追逃追贓納入外交工作格局,舉辦中國和加勒比地區國家反腐敗執法合作會議并推動形成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將反腐敗合作內容寫入中非合作論壇、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等峰會成果文件。
得益于這些措施,澳大利亞以澳聯邦警察名義率先同國家監委直接簽署反腐敗執法合作諒解備忘錄。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后首次同西方國家簽署反腐敗執法合作文件。
“推動新簽署5項引渡條約和4項司法協助條約,對外商簽4項金融情報交換協議;與泰國、阿根廷、白俄羅斯等6個國家簽署反腐敗合作諒解備忘錄;通過出訪和接待來訪與美國、新西蘭、加拿大等50多個國家磋商了反腐敗合作……”2018年,我國反腐敗國際執法合作不斷深化,取得了一系列務實合作成果,我國反腐敗“朋友圈”和影響力進一步擴大。
堅持法治化規范化 制度優勢進一步轉化為治理效能
2018年6月,瑞典依據我國引渡請求,將“百名紅通人員”喬建軍緝捕并進入引渡程序。這是我國首次在無引渡條約情況下依據《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提出引渡請求并得到對方承認和執行,也是國家監委聚焦監察法賦予的法定職責、加強法法銜接和對外銜接的具體體現。
隨著監察體制改革的持續深入,除監察法以外,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以及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等追逃追贓配套法規制度于2018年陸續公布施行。這些法律,進一步建立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和刑事缺席審判制度,規范和完善我國刑事司法協助體制,不僅為依法開展調查取證等工作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據,還規范反腐敗涉外案件辦理流程,有效推動了司法執法合作標準化建設。
2018年11月30日,出逃13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被引渡回國,就是中央追逃辦堅持法治化規范化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的一個成功案例。
據介紹,2018年10月,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不到半個月,姚錦旗就被保加利亞警方抓獲。因我國早在1996年就與保加利亞簽署了引渡條約,中央追逃辦即刻聯系保方,商討引渡事宜。我方以國家監委名義提出引渡請求,提供合乎法律規范的證據資料,得到了保方的尊重、認可和支持,并非常及時、快速地做出了反饋。最終,姚錦旗在落網僅1個多月后就被成功引渡回國。這是國家監委成立后的引渡第一案,為堅持法治化規范化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積累了經驗。
“既用好用足配套法律,又積極梳理總結國(境)外法律,著力運用引渡、異地追訴、遣返等開展工作。”2018年中央追逃辦圍繞追逃追贓所涉及的境內外法律、跨境轉移贓款等專業領域,在境內外多次組織培訓,提升追逃追贓隊伍專業化水平,增強了運用法律武器的能力。外逃新西蘭11年多的百名紅通人員蔣雷回國投案,外逃美國8年的張勇光主動回國投案并退贓……運用法律武器形成的強烈震懾,使越來越多的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選擇主動回國投案自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代江兵)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反腐敗 追逃 國家 外逃 追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