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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四年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單已下發
未來四年法治政府建設任務單已下發
有效發揮立法作用統籌推進執法改革加大違法糾錯力度
2018年行政立法有序推進,司法部完成55件立法項目的起草審查工作
設立“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已接受投訴1000多件,目前已辦結并向司法部反饋情況的有900多件
《綱要》提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并從頂層設計、立法、執法、復議等多個環節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
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作為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重要內容,進入了司法行政系統未來一個時期改革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1月29日司法部對外公布的《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以下簡稱《綱要》),明確到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行政立法的引領、規范、保障和推動作用有效發揮,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不斷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顯著提高。
起草審查55件立法項目
剛剛過去的2018年,于法治政府建設而言,無疑是令人振奮的一年。
黨中央從全面依法治國的全局和戰略高度,決定將原司法部和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
司法部領導同志在多個場合強調,這對于加強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強化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這一年,法治政府建設再創佳績。《法制日報》記者從司法部日前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8年行政立法有序推進。在行政立法工作分量重、變量多、時限緊、要求高的情況下,司法部完成55件立法項目的起草審查工作。
這些立法項目中有: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完成外商投資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專利法修訂草案、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草案、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全國經濟普查條例(修訂)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審查工作;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完成疫苗管理法草案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審查工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草案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審查工作;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成耕地占用稅法草案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審查工作;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完成行政區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起草審查工作。
另外,圍繞推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放管服”改革及其他重要改革任務分5批起草一攬子修改、廢止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共修改法律38部,修改行政法規28部、廢止5部,是法治政府建設成效顯著。
行政執法方面也取得重大進展。司法部報請黨中央、國務院審批出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從源頭上防止和糾正亂執法、不執法、粗暴執法、執法擾民等問題。
曾經在一些地方出現過的越權文件、違法文件、“奇葩”文件,也隨著2018年司法部報請審批出臺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的面世,而有望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司法部還報請中辦、國辦印發《關于健全行政裁決制度加強行政裁決工作的意見》,進一步發揮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的“分流”作用。大力推進行政復議、行政應訴體制改革,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和對全國復議應訴工作的指導監督,推動各級政府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
取消證明事項6000多項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度被稱為簡政放權改革中“硬骨頭”的證明事項清理工作,也在過去一年實現了極大的突破。
司法部成立了證明事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傅政華部長親任組長,重視程度可見一斑。司法部建立了證明事項清理工作聯絡機制,制定實施意見,先后召開了兩次新聞發布會和多次工作會議,并印發了《關于證明事項清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等7個文件,指導地方和部門做好清理工作。目前,地方和部門清理工作基本結束,據初步統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地區、各部門共取消證明事項6000多項。
2018年,一個專門用于處理群眾和企業有關證明事項投訴的平臺出現了。這個名叫“群眾批評——證明事項清理投訴監督平臺”的平臺由司法部設立,目的正是為了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
據司法部法治調研局副職負責人姜海濤介紹,從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1月25日,這一平臺已接受投訴1000多件,目前已辦結并向司法部已反饋情況的有900多件。已處理的群眾投訴主要涉及親屬關系證明、社保相關證明、身份相關證明、戶口相關證明、醫保相關證明、婚育狀況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死亡證明等。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平臺投訴,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托投訴監督平臺創新工作方法、機制,迅速整改投訴問題,推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成效初顯。
“通過開展上述的清理工作和解決投訴監督平臺群眾企業反映的問題,這里面有大量的重復證明、擅自增加的證明、讓人‘跑斷腿’的證明被取消或者被法定證明、告知承諾替代,為群眾和企業解決了辦事創業遇到的很多麻煩事,增強了群眾和企業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姜海濤說。
提高行政立法質量效率
在已有成績的基礎上,法治政府建設將“更上一層樓”。
《綱要》提出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并從頂層設計、立法、執法、復議等多個環節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綱要》要求加強頂層設計,持續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建設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法治政府提供新的戰略指引。
從行政行為的源頭上,《綱要》要求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規范決策法定程序,嚴格決策責任追究,提升決策公信力執行力。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加強對各省(區、市)、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審查工作的監督指導。
《綱要》對完善行政立法體制機制作出細致要求:進一步理順行政立法體制。完善行政立法立項機制。加大備案審查工作力度。創新備案審查機制。加強行政法規、規章解釋工作,加強對行政立法技術的研究和規范。加強對地方和部門行政立法工作的指導。
加強重點領域行政立法。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抓好重點領域行政立法,做到立法及時反映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確保行政立法與改革相銜接,加強涉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法規立改廢釋工作,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相關工作。做好機構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規修改工作,加強對立法、執法中共同性問題的研究。
提高行政立法質量和效率,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加強立法調研工作,增強調研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探索改革行政立法中的意見分歧協調機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加強立法后評估工作。加強立法專門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立法專家庫。
提高行政立法公眾參與度。健全法規規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見制度。充分發揮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在立法協商中的作用。建立有關國家機關、人大代表、社會團體,專家學者、律師等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機制。健全立法項目征集制度。健全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制度,健全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建立基層立法聯系點制度。
統籌推進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健全全面清理和專項清理相結合的清理機制,加強法規規章的動態清理工作,切實維護憲法權威和國家法制統一。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統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也是《綱要》中的重要內容。
《綱要》要求大力推進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徹底清理證明事項,清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和重復證明,組織各地區、各部門公布并持續完善證明事項清單。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
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制定行政執法程序規范,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和證件管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指導執法人員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執法人員素質,逐步推行行政執法人員日常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加強對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的管理。
加強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指導監督各地區、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加快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綜合監督管理平臺,指導行政執法示范點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常態化的案卷評查、執法檢查和責任迫究機制。
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完成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信息化建設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流程,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場所建設,做好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的試點應用和全面推廣。建設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復議隊伍。加強對全國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的指導監督。強化行政復議層級監督,加大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的糾錯力度。
此外,《綱要》提出開展示范創建活動,發揮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
所有這些,都將在司法部的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落實,據了解,司法部包括整個司法行政系統,將建立推進《綱要》中改革落實的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健全改革落實考核評價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行政 立法 工作 執法 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