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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政協原副主席張恩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新華社長春2月26日電(記者高楠)記者26日從吉林省紀委監委了解到,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市政協原副主席張恩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恩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恩波在擔任蛟河市委書記、市長期間,長期與私營企業主不當交往,甘于被圍獵,以權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恩波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吉林省 張恩 恩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