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義興委員作大會發言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調研了解到,改革后辦案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了顯著提升。南京市鼓樓區法院1名法官、1名助理和2名書記員4個人的辦案團隊,在2018年7—9月間,審結了534件金融案件;福州中院改革前法官年均辦案138件,改革后法官年均辦案近300件,增加一倍多。司法隊伍的內生動力活力充分激活,法官檢察官職業的尊榮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增強,司法干警的工資待遇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司法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也有了較好的職業前景預期,大家都覺得改比不改好,要是改回去,誰都不答應。座談中了解到,當事人對生效裁判認可度滿意度逐步上升,切實感受到了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進步,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但改革推進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法官檢察官主體地位確立了,但對其監督管理和考核評價缺乏有效辦法。不少領導干部片面理解“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存在不敢監管、不會監管、不愿監管的現象。二是法官檢察官員額制落實了,但遴選補充等機制還不夠細化完善。特別是人財物省級統管后,基層法院院長、檢察長選任涉及省、市、縣三級10多個環節,通常要6個月以上,基層法院、檢察院的工作經費審批也同樣繁瑣費時。三是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明晰了,但部分職業保障政策還沒有跟上。中央有關部門已經明確的、與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相對應的醫療、差旅、養老等切身利益相關的職業保障措施還沒有完全落實,基層司法人員對此反映強烈。四是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向辦案一線傾斜了,但“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如何合理調配內部力量,同時用現代科技手段助力效能提升需要進一步探索。
司法責任制改革已經破題,并逐漸步入深水區,需要各級司法機關和廣大司法人員擔負起推進改革的政治責任,增強深化改革的信心和決心,保持深化改革的動力和韌勁,以實際行動投身改革;需要全社會凝聚起擁護改革、支持改革、推動改革的強大力量,一往無前,一鼓作氣,把改革繼續向縱深推進。為此建議:
一、 建立健全新型監督管理體制機制,讓“主體地位”更加鞏固。建議中央有關單位研究出臺加強司法權力運行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各地從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出發,研究細化與辦案質量效率相掛鉤的考核制度,破解監督管理難的問題,進一步夯實法官檢察官辦案責任。
二、 加快逐級遴選、經費審批等政策措施配套完善,使司法系統運行平穩順暢。建議中央有關單位研究完善人財物省級統管配套政策,推動解決干部管理、經費使用等實際困難;就完善遴選制度提出要求,請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建立規范化、常態化員額增補機制,確保人才輩出、基業長青。
三、 推進職業保障政策落地落實,全力保障司法人員的獲得感和榮譽感。建議有關部門系統梳理已出臺的改革政策措施,重點就法官、檢察官有關職業保障政策等的落實情況開展督查指導,扎實推動問題解決。壓實法院、檢察院改革主體責任,對未落實的政策措施列出清單、明確責任、掛賬推進,確保各項改革政策落到實處。
四、 強化法院檢察院內部挖潛,向科技“要”司法能力。建議各地進一步深化內設機構改革,綜合考慮案件類型、繁簡程度等因素,建立健全分工協作、優勢互補的新型辦案團隊。研究部署司法體制改革與智能化建設雙輪驅動,把制度優勢與先進技術結合起來,破解“案多人少”、監督管理難等問題。
編輯: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