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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減稅政策,浙江全年減費稅1500億
落實減稅政策,浙江全年減費稅1500億
除了降增值稅稅率,還有四項配套政策,確保稅負只減不增
龔子皓 制圖
昨天,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杭州海關在杭州舉行了落實增值稅大規模減稅媒體見面會。
這次的增值稅改革,除了降稅率以外,還有四項配套政策:一是不動產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部抵扣;二是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由不能抵扣,改為允許抵扣;三是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實施加計抵減政策;四是試行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
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增值稅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
省稅務局副局長徐敏俊表示,假如某制造業納稅人,購進原材料等不含稅價格900萬元,銷售產品不含稅價格1000萬元。在稅率調整前他的進項稅是900萬×16%=144萬,銷項稅是1000萬×16%=160萬,應交的增值稅是16萬元。稅率調整后,他的進項稅是900萬×13%=117萬,銷項稅是1000萬×13%=130萬,應交增值稅13萬元。調整后少交3萬的稅,下降幅度達18.75%。
此次增值稅改革前,納稅人取得的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需要分兩年進行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革后可以一次性進行抵扣,大大減輕了企業當期資金壓力。譬如企業購進一棟價值1000萬的不動產,進項稅為90萬,新政實施后,這90萬進項稅企業可以一次性抵扣。
之前,企業取得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納入進項抵扣范圍,現在,企業可根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飛機票、火車票及其他客票的金額計算稅額并進行抵扣。
允許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確保這些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大于零,并符合相關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以上政策都自2019年4月1日起實施。
省財政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沈磊表示,此輪一攬子減稅措施中,我省僅直接降低增值稅稅率一項,就可減輕企業負擔500億元以上,加上年初出臺的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個人所得稅減免等政策以及即將出臺的社保減負政策,預計全年可減輕稅費負擔1500億元以上。
此輪減稅堅持普惠性減稅與結構性減稅相結合,既確保制造業、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又針對實施中部分行業由于進項稅抵扣減少可能引起稅負上升,科學制定增加抵扣項目、不動產進項稅一次性抵扣、新增留抵稅等措施,確保包括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在內的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促進消費增長和民生改善。可以說,所有行業都可從中受益,范圍之廣,非常罕見。
張云山
編輯:秦云
關鍵詞:減稅政策 浙江 150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