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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通報掃黑除惡斗爭典型案例 涉黑者數罪并罰獲刑20年
昆明通報掃黑除惡斗爭典型案例涉黑者數罪并罰獲刑20年
中新網昆明3月29日電 (陳靜)29日,云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系列新聞發布會在昆明召開,昆明市委政法委書記李建陽在會上通報,截至3月25日,全市在偵在辦涉黑組織案件11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69人,破獲刑事案件1820起。其中,謝某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等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建陽介紹,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昆明市科學謀劃、精心組織,持續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截至3月25日,全市在偵在辦涉黑組織案件11起,其中一審判決2起;涉惡團伙案件73起,其中一審判決28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69人,破獲刑事案件1820起,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昆明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掃黑除惡線索舉報受理中心,公開舉報電話,接受廣大人民群眾舉報,擴大線索來源。”李建陽稱,2018年,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8.1%,今年一季度,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9%,全市社會治安持續向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輻射帶動效應初步顯現。
隨后,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安靜通報了昆明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多個典型案例。
通報稱,經石林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以來,被告人謝某云糾集多人在石林縣天生橋村芝云洞(地名)等地開設賭場非法牟利、非法放貸、利用社會閑散人員和有前科的人員暴力討債,逐漸在石林縣形成一定“惡名”。
2014年11月至今,被告人謝某云以其位于石林縣天生橋村芝云洞的自建房和園藝苗圃為主要活動場所,以合法經營實體為掩護,糾集石林籍、昭通籍人員,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謝某云為組織、領導者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犯罪組織為樹立其非法權威,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買賣、儲存爆炸物等七起犯罪活動以及非法放貸、非法持有彈藥、賄賂村干部、非法開采風景石等十一起違法行為,嚴重破壞了該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石林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謝某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買賣、儲存爆炸物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編輯:曾珂
關鍵詞:昆明通報掃黑除惡斗爭典型案例 涉黑者數罪并罰獲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