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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三部門聯合印發文件
要求為委員履職營造寬松環境 支持委員履行職責
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支持委員履行職能,是發揮政協作用的重要保障。青海省政協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協調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共同研究制定了支持委員履職的相關措施。《通知》規定,政協委員所在單位要支持委員參加政協組織的各類會議、學習培訓、調研、視察等活動,在時間、經費、工作上給予保證,為委員履職營造寬松環境。尊重和依法保護委員的各項民主權利,為履職創造便利條件。《通知》提出,對于阻撓政協委員參加履職活動,甚至進行壓制、打擊和報復的,應依法追究責任。《通知》要求,各級政協組織要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政協委員聯絡工作,樹立主動服務意識,及時了解掌握政協委員的思想、生活、工作、履職等方面的情況,為委員各項履職活動的順利開展創造條件。
為了發揮“關鍵少數人”的作用,省政協要求政協常委在規定時間,提交書面履職報告。省政協常委田惠源在報告中談履職體會時表示:“提交履職報告是政協發揮委員主體作用、加強省政協委員隊伍建設的一次全新探索,也是省政協在新時代加強人民政協自身建設中邁出的新步伐。”
省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以來,有229名委員參加了各專門委員會組織的專題調研視察、督辦提案等活動,提出了550多條意見建議。203名委員提交提案430件,62名省政協常委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了書面履職報告。委員們以實際行動認真做好“委員作業”,為推動新青海建設凝聚了共識、智慧和力量。
編輯:張佳琪
關鍵詞:政協 委員 履職 青海省 寬松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