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澳門6月17日電(記者胡瑤)17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頒布的行政命令,確定2019年8月25日為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選舉日。
根據澳門基本法,澳門特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澳門特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已于6月16日舉行,由4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已產生399名委員。
根據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法》,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截止日須早于行政長官選舉日30天。行政長官候選人應獲得不少于66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