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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微交易騙局:號稱勝率90% 輸贏被平臺掌控

2019年06月26日 07:33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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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交易騙局:號稱勝率90% 輸贏被平臺掌控

數萬元可搭建微交易平臺,業(yè)務員稱后臺可以控制數據;有虛假平臺誘騙投資者交易,后臺控制漲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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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交易平臺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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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交易平臺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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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稱搭建微交易平臺,數據后臺可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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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代理在群里發(fā)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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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提供微交易平臺搭建的商家。

“我在網上看到他們的廣告,就抱著試一下的心態(tài)去看看,沒想到半小時就虧了2000元。”趙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

趙先生所說的是網上一種被稱為“微交易”的投資模式,又被稱作“微盤”。宣稱只用手機微信掃一掃就可以參與股票、外匯、商品期貨的交易,只要賭對漲跌方向就可以盈利,據稱收益可達80%甚至90%以上。

如果有帥哥美女在微信上告訴你這樣的投資信息,你會不會心動?但很可能,你花光錢只是買了個教訓。

證監(jiān)會2017年在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lián)席會議上就指出,“微盤”交易涉嫌賭博。新京報記者調查發(fā)現,事實上,不少投資者在接觸微交易之時將其看作賭博,賭是漲或是跌。有搭建微交易的商家稱,數據可以通過后臺控制。也就是說,投資者的輸贏其實是被平臺掌控著。

■ 投資提醒

提高對非法交易的識別能力

面對此類微交易,李振武律師提醒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誘惑,更不可以把自己的資金打到不了解的賬戶,此外,投資者需要加強自身的學習,提高對非法交易的識別能力。

“遇到交易平臺關閉交易系統(tǒng)、銷毀客戶交易數據、轉移涉案財產,投資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反映這些非法交易平臺的犯罪問題,請求公安機關及時凍結涉案資產。同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在起訴后申請財產保全,由人民法院直接凍結被告的資產,防止官司勝訴后面臨不能執(zhí)行的風險。這些措施均有助于投資者在司法程序上挽回經濟損失”,李振武解釋。

江西、重慶警方提醒投資者,一定要擦亮雙眼識別正規(guī)平臺,一般違規(guī)平臺既沒有接受權威金融監(jiān)管,也沒有第三方銀行資金存管,還存在違規(guī)操縱交易結果、人為設置出金門檻等諸多問題,通過肆意侵占投資人合法收益謀取暴利。對于冒充“高手”喊單帶單,讓投資人賺錢降低防備心,此類微交易多半是騙局。

監(jiān)管方對此類違規(guī)交易產品也在嚴厲打擊。2018年6月,深圳市網信辦會同市金融辦對騰訊公司微信產品中存在的“微盤”等互聯(lián)網金融違規(guī)交易行為進行專項清理整頓。深圳市網信辦要求騰訊公司通過專項清理整頓,建立“微盤”交易平臺動態(tài)監(jiān)測舉報清理和處置機制,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主體責任、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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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投資勝率90%,不買“老師”服務就虧?

趙先生是在網上看到微交易讓高中生都掙了大錢的文章后,對微交易心動的。他之前投資虧了不少錢,后來加了這篇文章附帶的微交易“老師”的微信號。

這位微信名為“客服總監(jiān)(王老師)”的人自稱是金屬交易中心的金融分析師,先前有許多人投資虧得血本無歸,后來跟著他玩微交易后錢不僅翻回來了,還大賺。“王老師”保證,只要按照他們的指導投資理財,賺錢就是小菜一碟。

在“王老師”的指導下,趙先生嘗試了兩次,賺了幾百元,緊接著,“王老師”告訴他,要想得到專業(yè)老師指導,必須入群或者申請VIP,才能得到更好的指導。入群費需要1000元,申請VIP一對一指導要10000元,只要購買,就保證帶著趙先生賺錢。

考慮再三,趙先生拒絕了加群的邀請,在后來的交易中,趙先生屢屢受挫,連續(xù)多次虧損,不久就虧掉兩千余元。

在微交易中虧損上萬元后的楊先生認為,“微交易說白了就是靠運氣。”

楊先生家住貴陽,他告訴新京報記者,“每次買賣就算賺也只能得到投資的80%,其他20%是‘分析師’的提成,套路就是最初這位老師肯定是要讓你嘗到甜頭,后面如果不買他們的服務,只靠運氣的話十有八九都是虧。”

楊先生總結說,微交易說白了就是靠運氣賺錢。這些“老師”積極拉人頭,賺取的就是客戶的虧損和客戶每交易一次支付的高額手續(xù)費。而客服人員通過誘導客戶頻繁操作從而提高交易手數的形式來實現。

新京報記者發(fā)現,高收益率、簡單的操作方式吸引了這些投資者。

在QQ群中,不少平臺公然打出新玩家90%勝率,以及返幣、獎勵金等宣傳口號。

一個主做“美式幣圈”的趣投微交易平臺號稱,微信掃碼充值10元,秒賺126元;買漲、跌,操作簡單;新玩家首玩勝率90%。

90%勝率也在眾鑫交易所等多個微交易盤的宣傳語中頻頻出現。

除了本金、手續(xù)費,這些平臺還有類似于股票市場的“分析師”,據多名投資者反映,在進行微交易時,收到過來自平臺的繳納入群費、VIP課程費、“老師”提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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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秒“定輸贏”,微交易涉嫌賭博

“就像是賭博,最開始的時候投的錢都少,輸了會想掙回來,贏了還想繼續(xù)贏,所以就越陷越深”,一位投資者說。

一些微交易平臺對外稱,微盤交易平臺是一款基于微信程序的微型交易平臺,無需額外下載手機應用程序。投資者通過掃描二維碼就可進入界面,在注冊登錄、充值后即可進行交易,交易完成后可對充值金額進行提現。交易品種包括外匯、比特幣、白銀、黃金、原油等。

在交易機制上,微盤交易的營銷員宣稱其為T+0交易,在交易時間內可以隨時建倉平倉,大部分微交易的一般起步金額為10元。投資者通過對走勢圖的分析,判斷接下來的時間段內會漲或是跌,然后“下注”漲或跌的一方。有些微盤交易平臺提供5-10倍杠桿,符合部分投資者“以小博大”的心理。

新京報記者隨機進入一個微交易QQ群“億匯投教”,目前該平臺主打“貴金屬”及“外匯”交易。交易周期少的不過60秒、多的5分鐘。選擇“60秒”,就意味著該筆訂單將在60秒后完成結算。投資人做出買漲或買跌的決定,選擇購買金額然后下單,單筆最小訂購金額為10元,60秒后根據價格走勢,判斷正確即為贏,判斷錯誤就是虧損。10元的訂單需要投資者提供1.5元的手續(xù)費用。

有投資者表示,最初就是因為僅僅需要10元就可進行交易,才上了他們的“賊船”。

“沒有人因為100元傾家蕩產,卻有人因為100元實現夢想!沒有人因為100元一夜暴富,卻有人因為100元白手起家!真正的以小博大”。一位來自“中部微交易”的客服小郭一再誘導記者在她所在的平臺投資交易。

小郭告訴記者,與平常的投資理財不同的是,微交易的交易金額更小,一分鐘買漲買跌,不會爆倉,收益也高,100塊一分鐘可以賺77元。并稱,“你不要把它當成賭博來看待。”

一位資深理財師表示,參與現貨交易的投資人,開始可能是幾百元的嘗試,越陷越深就開始砸錢,同時所謂的業(yè)務員(或者老師)不斷地向投資人灌輸贏錢和扳本的概念,放大投資人賭博心態(tài),這些人才可以從中抽成。

記者嘗試在億匯投教平臺充值交易時,按照其要求,通過支付寶向其提供銀行賬號轉賬,但轉賬成功30分鐘左右,記者注冊賬戶余額依然為0。記者隨即以充值未成功聯(lián)系平臺,但截至發(fā)稿未有任何回應。根據平臺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撥打其客服電話,但被提示該號碼已停機。截至發(fā)稿,充值沒有被退回,也未能充值進該平臺賬戶之中。

2017年1月,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lián)席會議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指出,“微盤”交易涉嫌聚眾賭博。2017年5月,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工作交流會在福建召開。會議要求,對于“微盤”交易平臺、嚴重違法違規(guī)的交易場所、違法違規(guī)且拒不整改的交易場所、未取得省級人民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場所要下決心取締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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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萬元可設微交易平臺,后臺能控制數據

這樣的微交易平臺,在成本上卻僅需數萬元。

記者通過一家專門從事數字貨幣交易系統(tǒng)、股票配資系統(tǒng)、交易所系統(tǒng)等軟件開發(fā)的科技公司處了解到,想要開發(fā)一個專門從事微交易點位交易的平臺,僅需要3萬元。

據該科技公司內部人士小盧介紹,想要做一個類似的微交易平臺,需要準備電話號碼、項目名稱、logo和在微交易上的產品,即貴金屬、外匯、期貨品種等。而對于是否需要注冊公司,小盧并未多問。

小盧稱,盤面確定后可與科技公司詳談價格,盤面不同價格差距不會太大,一個星期的時間交易平臺就可以正式上線。

小盧告訴記者,在交易平臺上的數據,可以實現在后臺進行修改操作。換句話說,在投資者投入資金后,是漲是跌,可以由平臺方在后臺控制,想要投資者掙錢或是虧錢,平臺說了算。

新京報記者在淘寶上搜索“微交易搭建”,發(fā)現不少從事微交易平臺搭建的商家。記者隨機聯(lián)系了其中一個自稱專業(yè)從事微盤(微交易)平臺搭建的賣家。

簡單介紹之后,這位賣家請記者移步微信聯(lián)系。據其介紹,做成一個微交易app大約需要1萬元,時間僅需要3天。在app中可以放如美元、日元等多個品種。1萬元主要包括“app+服務器+域名+服務器安全+短信+對接支付”,此外,后期需要每月續(xù)費2000元,用以進行服務器、app簽名及人工維護。

當記者詢問對接支付的問題時,該賣家說,支付通道要自己找,并指出可以用收款碼代替。

在數據來源問題上,這位賣家稱,數據源將接入外界數據,如新浪。在記者追問下,他表示,數據可通過后臺進行控制。“直接點輸贏”,甚至可以設置為自動,即“設置盈虧比例”。

江西公安4月份在微信公號一篇《當心!“微交易”藏著大騙局》的文章中揭開了這種騙局套路。“犯罪嫌疑人通過某科技公司購買仿效股票、期貨交易、買漲跌等可篡改數據的微交易平臺系統(tǒng),然后在互聯(lián)網上建立一些虛假微交易平臺。在這些虛假平臺上,可以進行外匯、黃金、石油、楠木等交易品種,并分為30秒、1分鐘、3分鐘、5分鐘倒計時方式買期貨品種漲跌。”“交易中,很多受害者認為平臺的數據是跟國際大盤同步變化。實際上,這個平臺指數漲跌和國際大盤毫無關系,頁面上呈現的數據完全是虛假的,后臺可以根據嫌疑人謀利需求,隨意修改數據,隨意漲跌。”

警方在微交易上的打擊也未松懈。

據重慶警方2018年8月通報,江北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微交易詐騙案,抓獲涉嫌違法犯罪人員79名,打掉犯罪團伙3個,搗毀犯罪窩點3個,查扣涉案電腦40余臺、手機100部,涉案金額1.3億余元。

據悉,犯罪嫌疑人鐘某某向廣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購買仿效股票、期貨交易買漲跌并可控制修改數據的虛假微平臺系統(tǒng),在互聯(lián)網上架設服務器,發(fā)布炒億盛、億星平臺外匯、石油、楠木等能獲取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大量微信用戶注冊億星、億盛平臺賬號并充值進行微交易。

同時,犯罪團伙利用平臺管理賬戶對平臺進行控制,篡改數據,致使平臺注冊會員虧損或誘導注冊會員頻繁交易,收取手續(xù)費的方式進行詐騙,從中謀取大額收益。

交易中,很多受害者認為平臺的數據是跟國際大盤同步變化,實際上,這個平臺根本沒有連接國際大盤,是一個假構的交易平臺。

現在,記者在億星國際殘留的微信公眾號上,還能看到其宣傳語:“30秒收益80%,一分鐘收益85%,三分鐘收益87%,最低100RMB即可交易,365天×16H開市,出金T+1次日到賬”。

此外,記者發(fā)現,一個名為“泰登微盤交易群”,在QQ進行過企業(yè)認證,認證企業(yè)為重慶泰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記者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這家企業(yè)實際上已經注銷,且被納入工商部門經營異常名錄。但該泰登微盤交易QQ群中依舊活躍。

工商資料顯示其經營范圍并不具備金融、交易等方面的相關資質。記者除在多個微交易平臺上未發(fā)現具體公司名稱外,在有公開公司信息的多個平臺上,記者發(fā)現其工商認證的經營范圍并不包括金融投資、交易、投資顧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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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益不過是數字?律師:微交易涉嫌欺詐

資深理財師介紹,投資人在微盤上進行交易,哪怕投資上百萬元,但實際上僅僅是在微盤交易賬戶上有顯示,可能并沒有進行真正的投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在投入之后可能就被平臺提走了,投資人在微交易平臺上的操作,所有損益都只是一個數字而已。

江西公安在上述文章中還提到,犯罪嫌疑人在購買系統(tǒng)、建立虛假平臺之后,往下面就發(fā)展數十個代理公司,每一個代理公司下面有幾十個員工,也就是業(yè)務員,這些業(yè)務員再去聯(lián)系受害人,通過加微信或打電話的方式,引誘受害人到他們平臺進行交易。平臺業(yè)務員還會建立一個虛假微信群,在群里發(fā)布各種虛假信息,誘騙受害者加大投入。部分微交易平臺也會在微信公眾號、各大財經論壇發(fā)軟文吸引客戶,甚至把微交易包裝成可以賺錢的微信手游。

業(yè)內人士表示,目前市面上的理財產品,貨幣基金的投資回報率約在5%以內,債券類年回報率約在3%-10%,股票類投資收益率不好估算,隨市場波動而波動,風險較大、門檻較高。而微交易所打出的能夠達到80%甚至90%以上,這種承諾的收益率從一定意義上說,可以算得上金融詐騙。

徐州景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振武表示,這種交易的風險在于交易機制不是合法有效的,交易方式存在欺詐和虛假行為。

《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guī)定(試行)》中明確規(guī)定,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對象包括:實物商品;以實物商品為標的的倉單、可轉讓提單等提貨憑證;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規(guī)定的其他交易對象。而商品現貨市場交易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協(xié)議交易;單向競價交易;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規(guī)定的其他交易方式。

“對比微交易平臺采用的交易方式,平臺實際并沒有任何實物商品以及實物商品憑證進行交易,僅僅是在判斷價格走勢,以此判斷買入還是賣出。”李振武表示。

“目前微交易的交易模式確實存在虛假宣傳、誘導性交易等行為。”安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勝利認為,如一些微交易平臺通過電話、微信、QQ群、股吧、網頁、直播室等多種渠道進行宣傳造勢,以“1分鐘收益75%”、“24小時T+0模式”等字眼誘導客戶開戶交易;存在誘導性喊單的問題;更為嚴重的是極個別平臺通過虛擬資金操縱交易或直接操控K線圖來獲利。

王勝利表示,一方面,如果業(yè)務人員在經營和招攬客戶過程中,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屬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25條的規(guī)定,但并不構成刑事犯罪。如果喊單人為了獲取高額手續(xù)費,通過喊單誘導客戶頻繁交易的行為,應該構成詐騙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犯罪。另一方面,相關人員通過虛擬資金操縱交易或直接操控K線圖來獲利屬于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應該構成詐騙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犯罪。

王勝利還稱,如果微交易方依據交易系統(tǒng)的規(guī)則進行交易,客戶的每一次交易,都存在盈利和虧損兩種可能性,現實中也存在不少客戶確實賺了錢,或者是賺了錢之后又進一步交易而產生虧損等情況。這種情況下客戶交易的行為并不導致相對方必然獲得收益和客戶受到財產上的損失的情況發(fā)生。即使發(fā)生交易的客戶損失,應屬于正常的投資風險和損失。

李振武則認為,因微交易標的并非貴金屬或原油、外匯本身,而是以此為基礎而設置的電子合約。其次,這種交易的價格來源機制是不透明的,交易軟件是可以人為在后臺操控的,且這種交易很大可能實際上是在封閉電子盤內運行的地下盤,這些交易場所的交易品種和交易規(guī)則并未得到任何有權政府部門的審批。

新京報記者 張思源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微交易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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