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沸點 沸點
便利與質疑并存 網售處方藥的“正確打開方式”是什么
有了互聯網“加持”,處方藥銷售變得便捷高效、有據可查,但各方角力,政策幾度“松綁”“收緊”
網售處方藥的“正確打開方式”是什么
近日,有媒體對20家購藥APP售賣處方藥的情況調查發現,用寵物狗照片當處方,竟能成功下單;最低10mg就可能導致兒童死亡的毒性較大的處方藥——硫酸阿托品片,無須處方就能一次性網購多瓶。一石激起千層浪,輿論嘩然的同時,也讓本就政策不甚明朗的網售處方藥,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近年來,網售處方藥政策的制定經歷了幾輪修改,幾度“松綁”“收緊”,甚至被業界形象地稱為“翻烙餅”。
有分析認為,網售處方藥究竟是“松綁”還是“收緊”,關系一個千億元級的市場。如此龐大的市場蛋糕,企業無不躍躍欲試。在這個過程中,出于對藥品安全和質量的考慮,各方態度不一,政策懸而不決,而這也讓醫藥電商們舉棋不定、踟躕不前,網售處方藥的“正確打開方式”究竟應該是什么。
企業左右為難
雖在醫藥行業摸爬滾打了13年,但對于互聯網到底能不能賣處方藥,某互聯網醫療企業副總裁兼醫藥事業部總經理汪坤的心中一直有個結,“對于企業來講是左右為難的,到底應該放開去做,還是不放開去做”。
放眼整個行業,像汪坤一樣存有類似焦慮的人不在少數。
2014年,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布的《互聯網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到,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雖然這一版《征求意見稿》沒有落地,不過該條款被業內視為默許處方藥網售的信號。
而在此之后,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又先后就網絡藥品監督管理征求意見,明確不得網絡銷售處方藥。
不過,去年密集出臺的多份“互聯網+醫療健康”文件,再次釋放出官方對互聯網處方藥銷售的開放態度。
其中,國務院辦公廳、國家衛健委分別下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均明確提出,允許醫療機構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可以在線開具處方,處方經藥師審核后,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
這些肯定的信號,讓汪坤和同行們一度看到了希望。然而,今年4月,情況發生大逆轉。《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提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直接銷售處方藥”。
與此前相關文件多有沖突,此舉被解讀為試圖關閉網售處方藥大門。
某電商平臺健康醫藥部總經理金恩林說,“作為從業者,希望互聯網處方藥銷售能早有結論,因為過去這三年一直處于合規與否的糾結、困難中。”
不僅僅是企業方面,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趙鵬認為,條款說得有些繞口,表達的意思也有些難懂,甚至可以理解為在一些情境下,處方藥可以網售,如企業不通過第三方網絡,而是自建網絡平臺和配送系統,是不是就可以銷售?
“禁止的是不得通過藥品網絡銷售第三方平臺媒介,還加了一個限定,直接銷售處方藥,通過這樣的條款就會發現,其實立法者也很糾結。”趙鵬說。
便利和質疑
在網售處方藥的擁泵者看來,互聯網加持下的好處毋庸置疑:慢性病患者復診時,無須舟車勞頓、頻繁掛號,同時也減少了醫療資源的浪費,此外也讓藥品的購買路徑有跡可循。
金恩林告訴記者,從所在平臺網售處方藥的線上統計數據來看,慢性病用藥的平均復購率為一年六次,多的達一周一次或兩周一次,而且很多情況是子女為老家的父母在線購藥,網售處方藥還是給患者和家屬帶來了便捷。
汪坤對此也深有感觸。他介紹,在上海,不少大醫院中,多半門診患者來自江浙皖等周邊省份,且多是重病或慢性病患者來掛專家號看病、拿藥,他們還要掏路費和住宿費,成本很高。
結合平時去實體藥店買抗生素類處方藥的親身經歷,金恩林說,不少藥店更傾向于為患者“推薦”一些高毛利藥品,而線上購藥沒有這個環節,患者多會購買線上暢銷的大品牌的藥品,這提升了品牌藥、原研藥等藥品的可及性。
“我曾去上海中山醫院,很多醫生處理最多的是復診的問題,很多專家沒有時間看真正值得他看的病。”上海某醫藥公司副總經理章戈認為,從醫院的角度來看,不少醫院也想開設互聯網醫院,通過互聯網醫院加處方流轉平臺來幫助慢性病病人復診,并推動分級診療。
便民之余,北京大學醫學人文學院院長助理王岳認為,網售處方藥將真正扭轉傳統的藥品銷售模式,斬斷過去藥品銷售中的商業賄賂,降低藥價。
在傳統模式中,處方藥是被動消費品,由醫生下處方,決定患者吃哪家的藥,而互聯網的藥品交易,可以實現醫生只開藥品通用名,患者參考用戶評價,自行選購哪家藥廠生產的該藥品。王岳認為,如果可以網售處方藥,醫藥企業可以直接察看到病人用藥后的評價,這才是正確的商品銷售秩序。
相較于網售處方藥帶來的便利,質疑者更擔心處方藥一旦網售放開,會成為假藥泛濫、用藥危險的溫床。
這些擔心并非聳人聽聞。過去有媒體曝光,去年,兩名年輕女孩先后因網購某治療急性痛風的處方藥,過量服用而亡。此外,電商平臺違規出售處方藥泛濫,處方審核形同虛設。如此確鑿的用藥風險,都成為質疑網售處方藥的現實依據。
監管是重點
不容回避的是,這些現實困境正讓監管“撓頭”。
“法律管制應聚焦于問題的實質,對各類商業模式、商業組織形態保持中立,只要能滿足法律所規定的實質性目標,應避免過多干預。”在趙鵬看來,網售處方藥的核心問題是能不能保證處方的真實,同時對于一些特殊的需要保溫的藥品,第三方平臺的配送和倉儲系統是否規范以及能否實現對個人數據的保護。
關于藥品的倉儲和配送,金恩林坦言,目前其所在的電商平臺有1000多萬平米的倉庫,“但這1000多萬平米的倉庫跟我們沒有關系,因為藥品倉不能和別的倉儲合倉,還有一些需要溫控的藥品超出了現有的配送能力”。
采訪中,專家和業界普遍認為,醫藥領域的電子商務發展勢頭迅猛,要制定嚴格的標準和規范,不能因噎廢食。
4月23日,在分組審議《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時,多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表示,網售處方藥不應“一刀切”禁止,應完善電子處方等環節規范網售,并與現有制度做好銜接。
王岳認為,網售處方藥必須堅持兩點:一是電子處方的身份識別標準越嚴越好,以較嚴格的標準倒逼市場和行業改變;二是可以有步驟地開放,可以將選擇權下放給地方,條件好、經濟發達的地區可以先放開網售慢病處方藥。
由于實體藥店自建網站售藥的成本較大,北京某大藥房副總經理兼質量負責人侯明霞表示,如果網售處方藥放開,他們希望同合規的醫藥電商平臺開展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的合作。
面對政策的搖擺不定,金恩林希望能有條件地放開網絡藥品銷售,進行規范管理,對配送和倉儲環節提出規范要求,完善藥品流通和供應保障體系,而不是任由一些企業“野蠻生長”,反而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李丹青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網售處方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