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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發《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
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 施雨岑)為積極引導各地各高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加強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教育部31日發布《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管理辦法》,對“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的主管部門職責和項目運行流程進行了系統梳理。
據介紹,2007年,教育部啟動實施“國創計劃”,按照“興趣驅動、自主實踐、重在過程”的原則,倡導以學生為主體開展創新性實踐,推進高校在教學內容、課程體系、實踐環節等方面進行綜合改革,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目前,“國創計劃”已經成為面向全體大學生的一項創新創業人才基礎培育工程。
此次印發的辦法明確,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嚴要求,充分發揮“國創計劃”示范引領作用,著眼于加強項目過程管理,明確交流、激勵和監督考核機制。
根據辦法,“國創計劃”實行項目制管理,分為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辦法同時從選題要求、研究方向、團隊成員、指導教師和經費支持等多個方面設立基本條件,對項目發布與立項流程進行規范。此外,還規范項目結題與公布流程,并建立結題信息公開、對外服務制度。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教育部 創新 創業 印發 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