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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教育局曾回復李秀娟之女受傷事件:索高賠償協調未果
新京報訊(記者 王瑞文)徐州女教師李秀娟“絕筆信”事件余波未息。新京報記者在中國江蘇網政風熱線一欄中看到,李秀娟此前曾發(fā)布信息,要求當地處理其女被打事件。徐州市教育局在網上回復稱,李秀娟的女兒眼睛系同學打鬧中被誤傷,事發(fā)后班主任及時進行處置,未發(fā)現明顯異常,“學校多次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均遭李秀娟拒絕。”
在中國江蘇網政風熱線一欄中,新京報記者發(fā)現李秀娟此前曾發(fā)布的訴求。上述文章發(fā)布于2019年5月20日。文中稱,3月1號晚上,其單位領導和教育局領導到家中,讓其退票,但自己并未照做,隨后教育局的丁主任就去派出所報警,說其要去上訪。同時,家中有人看著自己,1小時后,民警以涉嫌尋釁滋事將其帶走,并處拘留7日。
8月4日上午,一份求助信在網絡流傳。求助人李秀娟稱,自己的女兒被同學無意傷害,導致左眼失明。今年3月份,夫妻兩人準備帶孩子到北京治療,被當地認定為有上訪傾向,并因此長期遭到包括記過在內的不公正對待。求助信中透露,其已有輕生想法。
李秀娟向新京報記者確認,上述信息為自己本人發(fā)出。
2019年5月23日,徐州市教育局對李秀娟反映的問題進行在線回復。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回復中認定,李秀娟的女兒眼睛受傷為同學無意中導致,事發(fā)后校方及時處置,未有明顯異常。此后,李秀娟曾多次越級上訪,警方據此對其處以行政拘留。
回復中稱,李秀娟反映女兒梁蕓嘉被同學打成八級傷殘問題。經核實,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學時,豐縣實驗小學四(1)兩名學生在放學排隊時打鬧,無意間用校服拉鎖碰到了李秀娟女兒梁蕓嘉的左眼,事發(fā)后班主任及時進行了處置,未發(fā)現明顯異常。
上述回復中稱,約一月后,李秀娟發(fā)現孩子左眼視力異常,檢查后要求學校出面協調醫(yī)藥費。豐縣實驗小學先后10余次協調,均因李秀娟提出過高賠償未果。
隨后,學校曾多次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均遭李秀娟拒絕。
徐州市教育局的回復中稱,李秀娟曾先后三次越級進京上訪并被國家信訪局登記,“3月2日,東城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認定李秀娟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給予其行政拘留七日處罰”。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李秀 秀娟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