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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數字稅非同凡“想”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加快推進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這是一個系統工程。法國在立法上的動作,值得我們關注研究。
7月,法國眾參兩院先后通過一項數字服務稅法律草案:從2019年1月1日起,對30多家跨國互聯網企業開征占其在法國營業額3%的數字稅。對此,歐盟內部豁隙不小,七國財長未盡一致。然而,巴黎勇于扮演“孤獨騎士”,力排眾議,確實非同凡“想”。法國經濟與財政部長布魯諾·勒梅爾闡釋,此舉旨在“對網絡數字巨頭恢復稅收公正”。據匡算,根據這項法案,2019年的征稅額約為4億歐元,2020年將升至6.5億歐元。
無獨有偶,3月4日,法國總統馬克龍在致歐洲公民公開信中疾呼:“歐洲從未像現在這樣陷入如此危險境地!”“誰能面對數字巨頭獨自主張主權呢?”為此,歐洲公民應圍繞“自由、保護和進取”三大雄心來開辟歐洲復興之路。在馬克龍推動歐洲“進取”的目標中,“合法納稅”與創設歐洲防務、嚴控邊境、改革競爭政策、調整貿易戰略及環境保護、引領人工智能等構想相提并論。顯而易見,數字稅和公開信異曲同工,折射法國重振國家經濟及力推歐洲復興的雄心。
法國以“恢復稅收公正”為由出臺數字稅,是將“目的地原則”引入公司稅,對主要利潤產生地恢復行使稅收管轄權。數字稅主要針對在線廣告、廣告數據銷售、在線交友等“互聯網+”行業。法國欲借此嚴堵跨國互聯網企業“合理避稅”——在盧森堡、荷蘭等低稅收國家設立總部,通過網絡向高稅收國家用戶提供服務牟利。緣于谷歌、蘋果、臉書和亞馬遜等美企首當其沖,故而又被稱為“GAFA稅”。諸如約會網站Meetic、愛彼迎、Instagram等非美國企業亦榜上有名。
圍繞數字稅存廢,歐盟成員國同床異夢,各執己見。英、德、意、比、西、奧等國躍馬彎弓,早有打擊互聯網巨頭避稅之意。相反,丹麥、瑞典、芬蘭、愛爾蘭等國抵觸較大,意見不合,致使新稅種難產,距歐盟委員會統一稅收制度路途遙遠。此番法國單打獨斗,不乏早起早行趕早集之意。2019年恰逢歐洲議會選舉和歐盟委員會換屆。看來,面對成員國對數字稅的歧見,建立及完善對跨國互聯網企業的統一收稅制度,將是新一屆歐盟委員會面臨的主要經濟挑戰。
歐洲現行稅收規定利于美國互聯網巨頭跨國經營。GAFA等美企得益于“合理避稅”,納稅額遠低于法國本土互聯網企業與傳統行業,為美企滲透歐洲市場大開便門,法國同類企業根本無力與之競爭。實際上,跨國互聯網巨頭除具電商平臺功能外,還是掌控貿易與科技的“電商帝國”,其中個別公司市值總額突破1萬億美元,直接雇傭人數僅次于五角大樓、沃爾瑪和麥當勞。
從更大背景分析,法國開征數字稅,也有產業逐鹿及企業爭鋒的考量。緣于網絡數字基礎服務行將全面覆蓋,各行各業都在運用互聯網尋找效率洼地。隨著互聯網與傳統行業融合深入,勢將引爆巨大的經濟驅動力。據權威人士估測,從當下至2022年,全球有數百萬服務業項目正以數字方式提供,跨國服務愈發增多。抓住潮流者,就能造就堪與GAFA或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媲美的互聯網巨頭,進而提升國家數字化水平。由此可見,法國出臺數字稅,既是對跨國互聯網企業“合理避稅”的堵漏,更是扶植本土互聯網企業,對本國市場被滲透的“防堵”。法國作為數字化領域的“發展中國家”,自然不會放棄提高“數字化率”的戰略機遇。
不言而喻,數字稅招致華盛頓強烈不滿。美政商界指責此舉或“撼動互聯網巨頭利益”。硅谷壓力集團的計算機和通信業協會更是力推特朗普政府啟動“301條款”,調查數字稅的“歧視性”。總體而言,法國數字稅的影響是世界性的,法美關系及歐美貿易摩擦或因之激化,但法國此舉所起的“杠桿效應”,或加快歐盟內部化解稅收之異,進而加強法國在七國集團、二十國集團乃至經合組織與世貿組織等舞臺為爭奪國際規則制定主導權的政治地位和要價能力。
(作者系第十、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編輯:秦云
關鍵詞:法國 數字稅 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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