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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書外逃三年終醒悟 回國自首方心安
日前,四川省攀枝花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外逃澳大利亞逾3年的涉嫌職務犯罪人員,前進鎮渡口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明華被開除黨籍,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在渡口村,王明華曾是“能人”,也曾是“名人”。在他的帶領下,渡口村從昔日深陷貧困的“城中村”蝶變成為攀西地區“汽車城”。他也先后榮獲省級優秀基層黨組織書記、省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個人、省級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
在成績和榮譽面前,王明華在思想上慢慢放松了警惕,貪欲逐漸滋長。他在兼任花城新區花城大道及陽光大道征占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授意負責測量的劉某某、趙某某在實物調查原始記錄表上虛增、篡改補償內容等方式,為拆遷戶虛增補償款,收受“感謝費”共計18萬元。
2016年春節,王明華偕妻子前往澳大利亞探望女兒。在這期間,他偶然得知劉某某被查處,由于擔心自己違紀違法問題東窗事發,他選擇了外逃。
今年3月6日,中澳案件磋商會議在成都召開。會上,仁和區紀委監委全面說明了王明華外逃及追逃的相關情況,并將王明華涉案基本情況、法律文書等的中英文材料提供給與會的澳方。
3月14日,仁和區紀委監委從區檢察院接到王明華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線索后,成立專案組,打出追逃追贓“組合拳”,對王明華名下的資產進行地毯式“掃描”,摸清楚王明華及其家屬名下的所有銀行存款及不動產,并對其資產依法進行凍結,最大限度壓縮其在海外的生存空間。
“資產被凍結,迫于生計,我開始邁出家門尋找工作。”在歸案后,王明華向專案組人員交代,因為學歷低,他只能到農場、工地賣苦力維持家用。王明華終于明白“天羅地網”越織越密,只有徹底放棄幻想,盡早回國投案,才是自己的唯一出路。在反腐敗追逃追贓高壓態勢的強大震懾和政策感召之下,3月23日,王明華主動回國投案。
據四川省追逃辦工作人員介紹,王明華的主動投案,是該省2019年從境外成功追回的涉嫌職務犯罪第一人。
在組織審查調查期間,王明華積極配合,主動承認自己所犯錯誤,如實交代主要違紀違法事實,積極退繳違紀違法所得。
“我今年才58歲,人生的路還有幾十年,逃亡的生活充滿了辛酸和淚水,我不能這樣過一輩子。不如早一點接受法律的懲罰,早一點重新開始,我以后會學一門手藝來養活自己和家人。”王明華如釋重負地說。(本報通訊員 王榮 劉曉靜)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王明 外逃 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