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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簽協議高薪誘騙…“培訓貸”套路深受騙者維權難
有的強制學員簽訂貸款協議,有的以高薪工作誘騙學員貸款,監管部門卻難以抓到把柄和漏洞——
培訓貸越發隱蔽,受騙者維權更難
近日,想換份工作的長春市民劉先生,應聘到該市某通信公司,參加培訓1個月后才得知要還貸,如不按時還款就會影響個人征信。本想求職卻稀里糊涂背上“培訓貸”,小伙無奈稱:“太坑人了!”
“真培訓,假就業;真借貸,假推薦。”套路屢被曝光的培訓貸已不是新鮮事物,但仍有職場新人受騙入坑。《工人日報》記者梳理發現,在聚投訴、百度貼吧等平臺上,各類有關培訓貸的投訴層出不窮,求職者想要維權,難度不斷升級。
有人被騙欲哭無淚,有人還想以此創業
7月11日,長春一位20歲出頭、懷揣空姐夢的市民修娜,拿著一份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訓合同,來到廣東廣和(長春)律師事務所,向王雨琦律師咨詢協議是否有問題。
該份合同在就業培養費用及付費方式內容中明確:乙方必須在簽訂協議時,由甲方協助申請全額“空乘定向就業培養基金”,在某公眾號或某分期APP向銀行申請助學貸款6萬元整。這意味著,學員只能通過貸款方式學習。同時,協議規定還款方式是第一年每月還款120元,第二年每月還款6200.4元,還款總額75844.8元。按此計算,年利率高達13.2%。
王雨琦認為,這種強制貸款“交學費”的方式本身就不合理,建議咨詢者不要簽約。她告訴記者,修娜還是比較聰明的,簽合同之前知道先咨詢一下律師。不少剛畢業的大學生遇到類似情況,會單純覺得這種既能學到技術,又能找到好工作,還不用家里拿錢的方式挺好,輕易就會被坑,等知道受騙后卻追悔莫及。
稀里糊涂“被貸款”的長春市民徐偉杰應聘的公司以高薪工作為餌,誘騙他貸款參加培訓,結果卻變成待業青年。面對網貸平臺即將起訴的短信警告,小伙子無奈之下只能起早貪黑,靠早市擺攤賣水果掙錢還貸,欲哭無淚。媒體曝光的多起培訓貸事件中,不少受害學生都和他一樣,在欠下貸款又沒有順利就業后,只能沒日沒夜打工還錢。
不過,王雨琦還曾接到過大學生寫“騙貸”協議的委托意向。了解到這門生意來錢快、賺得多,這名大學生竟想以此創業,欲托律師幫忙擬定一份可規避法律風險和后果的培訓協議。
“我只能跟他解釋,這種方式涉嫌違法,一是不能強制貸款,二是培訓內容是否名副其實都有講究,否則有可能涉嫌欺詐或詐騙被追究刑事責任,后果不堪設想。”王雨琦說。
套路深深,騙術更隱蔽
培訓貸這種方式起源于2006年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達內教育”嘗試用“先就業后分期付款”模式,以解決學員學費支付難題。此后逐漸發展為眾多IT培訓機構的標配之一,確實曾幫助過不少培訓機構和學員。
然而,隨著網貸的飛速發展,在工作難找、收入偏低的就業環境下,針對在校大學生和職場新人急于求成的焦慮心態和分辨能力差等特點,很多無良企業卻開始鉆法律空子,設置種種套路,用“真培訓,假就業;真借貸,假推薦”等方式,誘騙求職者和學員,將培訓貸扭曲為違法斂財工具。
起初,企業多以招聘為由,吸引求職者面試,然后通過以提供高薪工作崗位為餌,貶低應聘者技術能力,洗腦式吸引其通過貸款接受上萬元的高價培訓。雖基本上宣稱是無息貸款,但年利率大多都在15%~25%之間。同時,在這一過程中,還有很多人稀里糊涂就簽了協議,對貸款金額、利率等內容全然不知,且培訓內容和質量草草了事,部分求職者在培訓后,企業并未按照承諾為其找到滿意工作。因怕影響征信,被貸款者只能硬著頭皮還貸。
“培訓費一共1.45萬元,公司說等我上班后從工資里扣,還說培訓期間每個月給1000元補助,因此要了我們身份證和銀行卡,卻未想是在‘蠟筆分期’上辦了培訓貸款。”徐偉杰告訴記者,當時,培訓講師就是天天照著PPT讀,學習內容在實際操作中也用不上。培訓結束后他被分到北京一家通信企業做維護,月薪僅有1900元,根本不夠開支。經溝通,公司相繼又給他推薦了幾家企業,但不是工作地點太遠,就是沒有應聘資格。
如果說在此前盛行期,培訓貸還算漏洞百出。如今,在媒體曝光和求職者高投訴率的背景下,玩此伎倆的企業手段也在不斷升級。
有業內人士稱,不少人都會專門找律師擬寫協議內容,明確須貸款分期支付學費。且不論培訓和推薦就業質量如何,總歸是有形式上的服務內容。即使求職者在培訓后就業質量不佳,企業也有借口從求職者身上找原因。這樣,便能盡量規避法律風險,使培訓貸套路進一步隱晦。
學員維權很被動
陷入培訓貸后,很多不堪催款和還貸負重的受害者,紛紛向相關部門投訴求助。可實際情況是,受害者、有關行政部門甚至是法律,都難抓到培訓貸的把柄和漏洞,想成功維權,著實太難。
記者梳理媒體報道發現,僅有少數受害者通過向媒體和相關監管部門舉報,僥幸要回部分學費,多數懸而未決。還有受害者告到法院后,因證據不足敗訴。若不是培訓機構卷款潛逃,面對培訓貸引發的經濟糾紛,公安機關也僅能幫助協調調解。有的涉事企業還“理直氣壯”地表示,學習就會產生費用,如果學生不滿意,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有些培訓貸事件就是詐騙,但買賣雙方如已自愿簽署協議,就很難找出違法之處。”王雨琦表示,作為成年人,學員在簽約時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與借貸機構簽訂的借貸條款合法有效。同時,學員只要參加了培訓,就已享受服務。很多企業還會留存學生視頻、照片等上課信息,這導致后期學員想維權,會很被動。
此外,構成詐騙的前提必須是企業主觀上明知自己沒有承諾的相關資質、資源,客觀上虛構師資力量、培訓效果、高薪崗位等。如果單從企業對應聘者做出承諾但沒有兌現來說,只能算作合同違約行為。
“騙局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就是有利可圖,且‘利潤’很大。同時,學生和職場新人的警惕性很差,對騙局沒有足夠的識別能力。”王雨琦建議,大學生和職場新人應提高警惕,增強法律意識,在需要簽訂培訓貸款協議時,最好能提前咨詢律師。作為成年人,簽字時一定要考慮到法律后果,更不能隨意將自己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借給他人。
柳姍姍
編輯:曾珂
關鍵詞:“培訓貸”套路深受騙者維權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