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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于海:我們萬眾一心
2017年10月1日,國歌法正式施行。國歌的立法,離不開政協委員的推動。
多年來,由于沒有確立國歌法,很多政協委員都在不斷呼吁,提出制定國歌法的提案,填補立法空白。解放軍軍樂團原團長于海,從2008年首次擔任全國政協委員開始,連續10年為國歌立法提案;曾擔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原主編的艾克拜爾·米吉提從2014年開始,連續4年在全國兩會上提交國歌法提案;2015年3月,當時擔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的言恭達也提交了建議制定國歌法的相關提案。
我一生指揮了很多中外樂曲,而指揮次數最多的,就是我們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2008年,我作為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寫的第一件提案,就是關于國歌立法。而這一提,就是10年。10年呼吁,10年堅持。
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的最后一場小組會上,我感慨萬分地作了發言,我說,10年來,我寫了很多提案,但有一件提案,每年都提,雷打不動,那就是為國歌立法。委員們都善意地叫我“祥林嫂”!我知道這個“祥林嫂”是大家對我執著精神的鼓勵!
為什么我要用10年時間一直呼吁為國歌立法?我們國歌的命運,幾十年來并非一帆風順。1949年,在第一屆全國政協會議召開時,《義勇軍進行曲》是作為代國歌被確定的。后來,因種種原因,《義勇軍進行曲》曾被修改過歌詞,直到1982年,才恢復了原來田漢先生的作詞。但是很多年來,國歌的錯誤版本還在民間流傳……我一直很痛心。為此,我才用10年呼吁為國歌立法。
2017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獲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想,國歌于我,或許只能用命運這個詞來聯結我與她之間的血肉相連。她,與祖國的命運緊緊相連,也是與我的命運緊緊相連。
(文章摘自本報2019年8月26日一版,作者:楊雪)
編輯: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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