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要聞
我國擬暫調六部法律實施 為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開道”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劉紅霞)我國18個自貿試驗區或將從今年12月1日起迎來更深更廣的“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六部法律將暫時調整實施,為改革“開道”。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21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聽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關于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議案的說明。
草案提出,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外貿易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海關法、種子法的有關規定,相關調整在三年內試行,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
擬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包括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資格認定,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和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
擬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包括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以及報關企業注冊登記。
擬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為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草案規定,當事人承諾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并提供相關材料的,消防救援機構不再進行實質性審查,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擬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涉及林草種子(進出口)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取消省級林草部門對林草種子(進出口)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的審核(初審)環節,申請人可直接向國家林草局申請核發許可證。
草案明確,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為確保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于法有據,授權國務院在自貿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六部法律的有關規定,符合中央有關改革決策部署精神,是必要的。
編輯:李澤杰
關鍵詞:審批 法律 實施 改革 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