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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意見》指出,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國家統一之基、民族團結之本、精神力量之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族工作,著眼培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創新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取得顯著成績。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廣泛拓展,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增強,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不斷鞏固和發展。同時要看到,新形勢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仍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載體方式不適應等薄弱環節。適應新時代發展歷史方位,以各族群眾為主體,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根本方向,以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為根本途徑,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是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要求。
《意見》指出,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加強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扣“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總目標,緊緊圍繞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主題,秉持“重在平時、重在交心、重在行動、重在基層”理念,按照人文化、實體化、大眾化總要求,全面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突出創建主題,把握創建方向,深化創建內涵,豐富創建形式,擴大參與范圍,提升創建水平,大力營造中華民族一家親的社會氛圍,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
《意見》指出,新時代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要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根本方向,堅持以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為根本途徑,堅持以“中華民族一家親,同心共筑中國夢”為總目標,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促進民族團結,遵循社會團結規律,堅持正面引導,堅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意見》要求,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強調要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教育,引導各族群眾不斷增強對偉大祖國的認同、對中華民族的認同、對中華文化的認同、對中國共產黨的認同、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大力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國民教育、道德建設、文化創造和生產生活。健全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常態化機制,把民族團結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干部教育、社會教育全過程,構建課堂教學、社會實踐、主題教育多位一體的教育平臺。改進民族團結進步宣傳載體和方式,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打造實體化的宣傳載體。拓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網絡空間,推進“互聯網+民族團結”行動,打造網上文化交流共享平臺,把互聯網空間建成促進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新平臺。
《意見》要求,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強調要推進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積極營造各民族共居共學共事共樂的社會條件,開展各族群眾交流、培養、融洽感情的工作,形成密不可分的共同體。搭建促進各民族溝通的文化橋梁,堅持以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引領促進各民族文化傳承發展。開展富有特色的群眾性交流活動,打造“中華民族一家親”系列實踐教育活動平臺。加快建成小康社會增進民生福祉,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夯實民族團結進步的物質基礎。
《意見》要求,提升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水平。強調要推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向縱深拓展,把重心下沉到社區、鄉村、學校、企業、連隊等基層單位。加強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和示范單位建設,推動各級示范區率先實現建成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同步、公共服務同質、法治保障同權、精神家園同建、社會和諧同創,建設特色鮮明的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提升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水平,全面貫徹落實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權益。堅決依法打擊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違法犯罪行為。
《意見》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履行守護民族團結生命線的政治責任。把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強化政策保障,建立正向激勵機制,不斷加大培育和選樹示范、模范的工作力度,進一步向基層一線傾斜。適時增加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在文明城市測評中的權重。(完)
編輯:付振強
關鍵詞:民族團結 進步 創建